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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媒:高瑜被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报业大亨戴玉庆被判11年 妻称上诉到死
發佈時間: 4/18/2015 10:04:02 AM 被閲覽數: 9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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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媒:高瑜被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

关(图)


京港台:2015-4-18 21:44| 来源:多维新闻 |

  北京时间4月17日,大陆记者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力1年。中国官媒《环球时报》刊发社评指出,高瑜泄露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这几年攻击中国“打压言论自由”成了西方一个万能的筐子,中国发生什么事,他们都往这个筐里装。无论因为犯什么罪受到中国法律追究的人,只要被西方舆论相中,就都成了“人权斗士”或“言论自由斗士”。

  这篇题为《泄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的文章指出,高瑜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案昨天(17日)作出一审宣判,高瑜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西方舆论从前天(16日)起就密集追踪宣判情况,并以“打击言论自由”等罪名对中国群起攻之。一些西方驻华外交官也为高瑜喊冤,形成了向中国发难的新波次。

  高瑜

  高瑜案去年东窗事发,当时她70岁,早年曾是中新社记者,之前曾两次入狱,其中一次是1993年因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刑6年。她本次犯案是因向境外网站全文传送中央机密文件,那次泄密导致中方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高瑜落网是那次排查行动“大海捞针”的结果。

  文章强调,高瑜在中国没什么名气,西方舆论这样一发力,使她在国内外舆论场上有了名气。这几年攻击中国“打压言论自由”成了西方一个万能的筐子,中国发生什么事,他们都往这个筐里装。无论因为犯什么罪受到中国法律追究的人,只要被西方舆论相中,就都成了“人权斗士”或“言论自由斗士”。

  这样的频率似乎在增加,西方支持中国“异见人士”的方式逐渐驾轻就熟,像是形成了“流水线”,各方的配合相当“自动化”。像高瑜这件事,把中央机密文件传送给境外网站,随便到大街上拉个中国人问违不违法,他们敢干不,回答肯定是违法,不敢干。但西方舆论齐声高喊这是“言论自由”,这看上去就像是电脑程序一样准。

  文章特别指出,中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它与西方有不一样的地方,但也有相同处,那就是它必须得到执行。中国的保密法不是一个用来描着玩的字帖,有人因为触犯它而遭了牢狱之灾,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高瑜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她为境外新闻机构供稿,必须以合法途径做事,如果她对法律没有起码的敬畏感,视非法行事为儿戏,那么法律一定会在不远的地方等她。

  西方一些势力用“人权”和“言论自由”反复围攻中国,证明了中西在这个老问题上很难调和,我们对此已彻底搞明白,就这一点不再抱什么幻想。我们知道,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中西的这种对立将无休无止。

  然而最重要的是,西方一些人对华的激进发难越来越成为他们的自娱自乐,那些表演能够对中国人产生的影响已经所剩无几,它们引起中国人的最多感受就是厌恶。西方舆论支持的中国人几乎无一例外是一些特殊的闹事者,甚至犯法的人,西方那些激进力量就盼着中国坏,并且不遗余力要给中国添乱,每次出高瑜这样的案子,都会加强一次中国人的这种认识。

  极少数中国公民把西方力量当成一种依靠,以为有它们的支持,在中国干违法的事就能不被追究,中国法律对他们就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是很幼稚的,在依法治国得到全面推进的时候,这样的处事态度将越来越危险。

  文章最后称,高瑜已经年过70,她的人生有很多教训,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西方靠不住。无论是西方的那套理念,还是它们的力量。中国公民和在华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在涉及国家利益时信守一些最基本的伦理和常识,切不可被西方所宣扬的“普世”那一套忽悠了,以为自己加入了“世界主流”,变得胆大妄为。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据BBC中文网报道称,17日早上,高瑜的儿子及弟弟高卫由北京公安以专车接载到法院旁听,高卫听到法院的判决后,在庭上叫出“高瑜保重”。

  官方媒体此前报道称,2013年8月,某境外网站全文刊发了一份中央机密文件,随后多家网站进行转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经大量调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瑜(女,70岁,北京市朝阳区人)。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于2014年4月24日将其抓获,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

  今年71岁的高瑜是在2014年4月24日突然与外界失去联系。到了5月8日,官方新华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说,高瑜在外界与她失联当天被警方项目组控制,“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 ”,继而被刑事拘留。同日内,央视播出了一段“警方提供画面 ”,视频中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样貌的女性说:“我认为,我做的是触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国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错误的。我是诚心诚意接受教训,而且要认罪。”

  高瑜1944年生于重庆,是媒体人、专栏作家。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学系毕业后,曾在中国新闻社工作,后任《经济学报》副总编辑,“六四事件”期间,即6月3日被捕,翌年8月获释。1993年10月再次被捕,翌年11月,遭当局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9年2月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获释后,她继续为境外媒体撰文。1995年起,她一再获得西方世界颁发的“自由金笔奖”、“新闻勇气奖”、“吉耶尔莫卡诺新闻自由奖”、“记者无国界新闻奖”、“全球二十世纪新闻自由英雄奖”等。







“报业大亨”戴玉庆被判11年 妻称上

诉到死


京港台:2015-4-18 19:05| 来源:搜狐网 | 

  4月17日下午五时许,律师陈海航突然接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称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案已经一审宣判。就在两天前,陈海航拨通对方的电话时,话筒里的答复仍然是宣判时间不确定。

  法院通稿显示,被告人戴玉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东莞法院在看守所向戴玉庆宣读了一审判决书。戴玉庆当场表示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称,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广告业务等方面为常勇强等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法院最终认定戴玉庆接受常勇强、梁振鸣、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46.9万元。

  同时表示,鉴于戴玉庆受贿所得赃款125万元已予以退缴,可酌情对戴玉庆从轻处罚。

    疑点重重

  接听电话时,辩护律师陈海航正在抓紧准备与戴玉庆的会面资料。

  他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拿到判决书。“但根据一审过程可以认定,这是一个错案。”

  陈海航认为,在庭审过程中,辩方曾多次要求证人出庭,均未得到法院回复,这已经是程序上违法。

  “而且对不实证据的采信基础上做出的判决,本身肯定也是错误的。”

  法院通稿中提到,戴玉庆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广告业务等方面为常勇强等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据陈海航律师介绍,岗位调整和职务晋升这两项指控,没有任何证据。据了解,常勇强在戴玉庆从任职社长到离职这段时间,一直为广告处副处长,没有变动。另外,戴玉庆作为社长这一级别,也不会直接插手广告业务。

  他告诉记者,所有对戴玉庆的指控,均存在问题。

  “例如,起诉指控戴玉庆收受原广州日报社广告处副处长常勇强行贿200万元,属于事实不准确。因为在常勇强案的审理过程中,其已经否认曾行贿戴玉庆2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关于常勇强行贿问题,控辩双方的依据,均为常在检方制作的同步录音录像。

  法庭曾经在戴玉庆案第一次开庭时,当庭播放了这段录像。常在录像中表现的焦躁不安——他在录像前半段否认行贿,却在录像后半段改口承认此事。录像中能够听到侦查人员大声训斥常勇强。

  案卷材料显示,常勇强在纪委审查阶段,承认受贿560万元。到起诉阶段,被控受贿141万元。案件历经两审,终审判决认定的数额是86万元。

  常勇强在回答检察官提问时,多次陈述说:自己收下了560余万现金、购物卡及其他财物后,把其中200万元送给了戴玉庆。

  但在之后的庭审中,常勇强推翻了此前的供述,一方面不承认收受了141万元的贿赂,一方面否认向戴玉庆行贿。

  与此同时,常勇强案的判决带来了一个疑问:常被认定的受贿数额为86万,那么其行贿戴玉庆的200万元资金从何而来?

  戴玉庆的妻子杨兰凌告诉记者,常勇强的妻子曾私下告诉她,常之前对戴的指控都是因外界原因不得不做的伪证。“由于良心过意不去,最终决定翻供。”

  “受贿246.9万元的指控都是子虚乌有。”杨兰凌称。

  另外,据东莞法院通报,一审判决同时提到:戴玉庆受贿所得赃款125万元已予以退缴,可酌情对戴玉庆从轻处罚。

  杨兰凌告诉记者,这些退款是在纪委压力下办理的。

  据回忆,2012年8月14日至9月6日,广州市纪委限制其人身自由,只得顺从办案人员的意志。

  “退款主要来自家里定期存款和财产变卖两部分,共有6名办案人员监督办理退款手续。”最终,款项汇往广州市纪委监察部。一周后,杨兰凌恢复人身自由。

  杨兰凌告诉记者,这125万元是两人一辈子的工资积蓄,都是从工资卡转到储蓄账户。“从1980年代开始,从在北京工作,到调往广州,每一笔都可以核查,准备将来养老用的。”

  “对戴玉庆的受贿金额的认定,既没有行贿方的指证,也没有受贿方的证据,完全是凭空产生的。”

  杨兰凌称,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他们是有预案的,“我将像 ‘秋菊打官司’一样,不断上诉,直到生命的终结。”

    实名举报

  自2012年7月被广州市纪委立案调查至今,戴玉庆案历时约33个月。

  2012年,广州市纪委着手查处广州日报系列案,报社广告经营部门多位人士受到调查。之后,市纪委先以协助调查名义限制戴玉庆人身自由,几个月后,正式对其“双规”立案。

  该案随后移送广州市检察院侦查,但由上级司法机关调整管辖权,于2013年3月7日指定东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后该案由东莞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又先后4次推迟开庭日期。

  2014年3月28日,戴玉庆在东莞中院第一次出庭受审。戴在庭上表示,“正是因为案件转移到东莞,我才敢改变过去的供述。如果案件留在广州,在广州市的任何一个角落,我都不敢和广州市纪委或者司法机关对抗。”

  据知情人回忆,法官在庭上问戴玉庆,对他的指控是由检方提供,他所称受到压力来自于哪里?是纪委还是检察院?

  戴回答,他在被纪委“双规”期间,找他问话的人就有检察院的人,因此他所说的压力,包括纪委和检方,他在两个部门“违心”所做的口供也是一致的。

  在否认指控的同时,戴玉庆当庭举报了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插手广州日报自建办公楼工程,以及其亲属涉嫌粤传媒股票内幕交易的问题。

  关于粤传媒股票内幕交易,戴玉庆称,王晓玲的亲属徐鹏和钱钰夫妇利用粤传媒重组之机非法获利7000余万。

  戴玉庆妻子杨兰凌在开庭后,实名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上述股票买卖涉嫌内幕交易。

  庭审进行到下午时,戴玉庆表示身体不适,审判长决定休庭,择日再审。

  戴玉庆的举报在第二次开庭前得到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回复。

  6月19日,此案第二次开庭。公诉人公开宣读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此前举报内容的《情况说明》。

  针对“王晓玲在担任广州市委宣传部长期间,试图插手广州日报基建工程”的举报,《情况说明》提到,广州日报自建办公楼是委托广州市重点项目办作为代建单位的“交钥匙工程”,主体工程仍未启动,没有发现王晓玲插手该工程。

  《情况说明》同时回应了“关于粤传媒股票内幕交易”的举报内容,称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徐鹏和钱钰与王晓玲是亲戚关系。中国证监会没有认定徐鹏、钱钰在买卖粤传媒过程中涉嫌内幕交易。

  对于回应的内容,戴玉庆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质疑:调查结论应由调查机构自己正式发布,广州市检如何有资质代替广东省纪委和中国证监会发布其调查结论?

  11月26日,案件第三次开庭。当戴玉庆佩戴手铐脚镣出现在庭审现场时,庭上的家人当场表示了反对,最终庭审过程中予以解除。

  戴玉庆在庭上表示,“我对我们国家法治环境的改善充满希望。”

  5个月后,法院在看守所内,对戴玉庆宣读了一审判决书。

    囹囵书生

  2005年秋,已跨入50岁门槛的戴玉庆,从人民日报华南分社总编辑调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和报业集团董事长。

  自197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后,戴玉庆一直在人民日报社,先后在经济部、《市场报》、华东分社和华南分社工作。

  了解戴的人都知道,他喜欢读书和研究,通晓英语,曾翻译《罗素自选文集》。

  戴玉庆身边的朋友形容他,“有才,但性格上比较‘轴’,比较固执,也有些清高和孤傲。”

  曾经的同事回忆说,戴玉庆在工作中也会带入自己的书生气——有时出差选择随从时,他会带一个英语讲得好的部下,路上还可以练练口语。“从戴玉庆的用人看,他也是喜欢那些爱读书、会写文章、会表达的人。只爱文艺不爱权术。”

  “戴玉庆不止一次说过他不缺钱也不爱钱,他说在北京有分的房子,广州番禺的房子很早买的,每平方米五千九百多元,他还是正厅级干部,足够用一辈子了。”

  “出差除对方外宴请,戴玉庆一行基本在路边或大排挡就餐,几乎不喝酒,喝也是啤酒,唯一要求就是吃体现当地特色的菜。”

  “戴玉庆也从不参与娱乐活动,唱K、足浴等休闲一概不玩,一般吃完饭、聊会天就回房看书睡觉。”

  戴玉庆的大学同学曾表示,“以前我们班同学聚会,开玩笑说我们中间谁会出经济问题,大家曾认为最不可能的就是戴玉庆。他就是一个书生啊!”

  对戴玉庆到广州日报社任职,当时广东媒体界普遍认为他很幸运,因为《广州日报》从1994年起就位居全国报纸广告收入第一,经济状况很好,边喝早茶边看《广州日报》是广州茶楼一景。

  而戴玉庆“空降”后,也曾多次说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站,“有十年时间好干”。他曾对妻子说,“今年我50岁,争取5年把广州日报办成亚洲一流,争取十年在世界立足。”

  在妻子看来,他是个十足的理想主义者。不曾料想,胸怀大志的戴玉庆,在任广州日报社长的第6个年头,却不得不与现实妥协,主动提出了辞职。

  戴玉庆辞职决心已定时,曾有同事建议他回北京找个地方,省得纷扰。但戴玉庆说,“我又没什么问题,不怕查。”

  妻子杨兰凌也曾劝戴玉庆,将自己与上级的矛盾解释一下,“但他就像东郭先生一样,结果害了自己。”

  戴玉庆到广州市政协任职后,曾在给熟人的短信中说,想清静一下,好好做些研究和翻译,回到他喜欢的罗素式的氛围中。

  罗素说过,只有使心灵超越物质浮华的日常束缚,只有逃避开平淡无味的琐碎公务,思想的伟力才降赐于人,生命才充溢着盎然的趣味,平庸世界的大墙才会轰然倒地。

  戴玉庆没有想到,试图远离纷扰中心的他,仍然无法越过平庸世界的那堵大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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