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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2大罪行 被习近平赦免了/外逃富豪级贪官海外生存 :做生意建立当地人脉
發佈時間: 5/1/2015 10:33:29 AM 被閲覽數: 11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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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2大罪行 被习近平赦免了



2015年5月01日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周永康2大罪行  被习近平赦免了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也说胡锦涛时代的“军委副主席负责制”》中已经告诉读者和听众,中共内部在弱主胡锦涛时代之所以有所谓“军委副主席负责制”的讽刺说法,是因为当时的党总书记兼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已经被事实上架空,“枪杆子”实际上是掌握在两个军委副主席手中。而当时中共政权的“刀把子”,则是被牢牢掌控在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手中。
    
    所谓“枪杆子”和“刀把子”的说法,都是共产党政权的“先祖”毛泽东的发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共产党的“武装斗争”即是始自“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口号。与此同时,毛泽东在煽动农民暴动时曾说过“搞革命就是刀对刀、枪对枪,要推翻地主武装团防局,必须建立农民自己的武装,刀把子不掌握在自己人手里,就会出乱子”。
    
    至于用“刀把子”来形容“专政机关”则是中共建立中国大陆政权之后的事情。用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中的说法:“那时候阶级斗争激烈、阶级矛盾突出,强调‘刀把子’就是为了强调政法机关的阶级属性。”
    
    正因为如此,在整个邓小平时代里因为邓小平曾经指天发誓不再搞阶级斗争,所以“刀把子”的说法也被共产党自己淡忘了若干年。
    
    今年初,因为习近平对“政法战线”指示了一句“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引起海内外评论界的强烈关注。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中还特别引用“一些政法干部(的)感慨”,说是“好久没有听到‘刀把子’这个说法了。”
    
    但事实上中共政权重提“刀把子”的说法是“六四”镇压之后不久,1990年4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中说,“军队是党和人民手中的‘枪杆子’,政法部门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
    
    1998年7月13日,江泽民发表内部讲话说:“人民民主专政一定要搞好,这里面出了问题,是要亡党亡国的!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它们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枪杆子、刀把子。这个枪杆子、刀把子如果不起作用了,或者丢掉了,我们党和国家还能安然无恙、长治久安吗?”
    
    结果呢,江泽民在把表面上的党总书记职务交给了接班人胡锦涛的同时,分别把“枪杆子”和“刀把子”交给三个共产党内的“大奸巨贪”、“文革结束之后混进党的中央领导层里的最坏的坏人”分掌。
    
    既然“枪杆子”和“刀把子”同时都落到了“党内坏人”手中,这个党,这个政权本身是好还是坏?
    
    笔者在上篇文章中已经说过:“徐才厚被揭露出来的罪行越可怕,性质越恶劣,对党和人民军队的负面影响就越严重,舆论杀伤力就越致命”----这才是习近平在清算徐才厚及其同伙的过程中最为担心的。所以,如果没有投鼠忌器这一层顾虑,他习近平不但不会替徐才厚遮掩,也恨不能把郭伯雄尽早送上军事法庭严惩不殆!
    
    其实,岂止是对生前国副国级政治局委员的徐才厚,对在位时乃正国级的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习近平当局也已经显露出了“到此为止”的意思。
    
    早在周永康案仍还处在“你知道的”阶段,笔者即在为本专栏撰写的《周永康的哪些犯罪事实不属于“让人民知道”的范畴?》以及《周永康“涉黑”习近平不得不帮他隐瞒》等系列文章中分析过:对周永康的“适当保护”当然不是因为习近平的“念旧”,而是基于担心若将周永康滔天罪恶全都落实并悉数公布,对共产党政权的整体形象,特别是对“党管政法”的形象的毁损实在是太大太大。
    
    近日正式公开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最为外界所关注的一句话是:“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详细内容是:“一些有权人、有钱人搞花钱捞人、花钱买命、提前出狱,为什么能得手,原因就是政法队伍中存在腐败现象。有的干警同黑恶势力串通一气、充当保护伞,胆大妄为、无法无天!一些黑恶势力杀人越货,不但没有被惩处,其头目反而平步青云,甚至戴上“红顶”,当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后面的保护伞很大啊!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看到这样的现象,群众心里当然就会有问号,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习近平的这段话是在去年1月7日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当时对周永康案的处理尚还处在“你知道的”阶段,但中共政法机关内部人人都已经知道习近平这里说的“黑恶势力”指的就是刘汉刘维兄弟犯罪集团,“后面的保护伞很大”说的就是周永康。
    
    习近平发表这份讲话之后,中共政权系统内部人士也大都相信刘汉将会被作为查处周永康的“污点证人”。刘汉和刘维被一审判处死刑后,当时有一种“阴谋论”的猜测内容是,当局其实已经决定了给刘汉“刀下留人”,先将他判处死刑是给老百姓,特别是刘汉犯罪团犯在四川各地非作歹期间的所有受害人和惨死者们的亲属们看的,继而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角本上演的戏码就应该是刘汉表示上诉,在二审期间又当庭揭发了“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二审法院即因为他如此的“重大立功表现”,认为对他刘汉“论罪当判处死刑”,但可以“缓期两年执行,以观后效”。于是,未来审判周家父子时,刘汉的当庭作证必令周家父子“认罪服法”。
    
    笔者当时即有相关文章分析说:如此阴谋设计的可能性太小,道理就在于当局即使曾有如此设想也应该考虑到付诸实践之后的风险,因为这必须是整个团队的协调运作,“知情者”的范围太大,“天机泄露”之后的政治损失太大。所以笔者更倾向于相信赶在周家父子被审判之前先把刘汉灭了口才是最高决策当局所乐见。
    
    笔者同时也坚信把刘汉先行灭口以达到为周家父子,特别是为周永康减罪的目的并不是习近平、王歧山等和周永康之间的“官官相护”或者“徇私情”之类原因,而是基于“维护党的整体形象”才“出此下策”。但是话又说回来,正因为无论下一步对他周永康进行何等程度的党纪、政纪乃至“司法处理”,也绝不能将他与“建国以来最大的黑社会团伙”的匪首刘汉之间“警匪一家亲”的犯罪内容对外承认,即使他周永康本人想承认习近平都会命令他“住嘴”,因为这对共产党的整体形象的杀伤力实在是大到了他习近平政权难以承受的程度。
    
    日后发生的事实,已经证明了笔者当时的判断:共产党政权事实上已经承认了党的领导之下确有“警匪勾结”的“个别现象”的存在,所以在审理刘汉案时特别安排进去三个最高职务者只相当于副县级的“地方政法干部”。但这已经足够,正国级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书记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的“严重涉黑”罪行绝对不属于“重大问题要让人民知道”的范畴。所以,必须要赶在周永康被审判之前先把刘汉灭口。
    
    笔者在本专栏的《当局为何要助周永康掩盖“其他犯罪问题线索”?》一文中已经说过,去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中所开列的周永康罪状中,除了如今已经被天津市中级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包括的三项罪,还特别强调了已经发现了他的“其他涉嫌犯罪线索”。这里所谓的“其他涉嫌犯罪线索”除了“雇凶杀妻”,应该还也包括与刘汉等人之间的“警匪勾结”。
    
    现如今,习近平当局为何公然食言,不惜帮助周永康把这个已经在调查中发现的“其他涉嫌犯罪线索”重新掩盖过去,说到底就是因为党丢不起这个人!
    
    试想,堂堂党中央的政治局常委、正国级领导人,党的中央政法委书记、总警监为确保“小三上位”,安排武装警察惨杀发妻;中共官方媒体已经给刘汉刘维兄弟犯罪集团定性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黑社会犯罪集团”,而这个犯罪集团的后台老板居然是共产党政权的最高政法领导人
    
    据说刘云山曾在内部警示“党的媒体”对徐才厚和周永康的批判和揭露文章要统一口径,“防止受到境外敌对势力反共反华宣传的影响,借机在制度上作文章”。可见共产党领导人自己最明白其内部之所以能够培养出徐才厚、周永康这样的“大奸巨贪”,绝对是制度使然。(高新)





外逃富豪级贪官海外生存 :做生意建立当地人脉



2015年5月01日


    外逃富豪级贪官海外生存 :做生意建立当地人脉


    贪官多往哪逃?---美加线、欧洲线、澳新线、拉美线、东南亚线、非洲线等 (向春/图)
    
    原标题:外逃贪官的海外生存
    
    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儿子、位列100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之中的程慕阳,“在温哥华很活跃,有很多大的地产项目”。
    
    “张曙光在活动上表现很低调,别人只知道他的名字,但不知道他的来历。”
    
    “因为西方国家对程序比较看重,除非再走一遍司法程序,才有可能取消掉在逃官员的移民身份。”
    
    2015年4月22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涉案人员名单。
    
    这份名单,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按照中国“天网行动”的统一部署,发布的红色通缉令。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因通报左上角的红色国际刑警徽而得名,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除了红色通缉令,还有蓝色、绿色、黄色、黑色、橙色和紫色通缉令,红色属最高级别。
    
    按照100名“贪官”外逃的国家来看,美国名列第一,共有40人可能逃往该国。可能逃往加拿大的人数排名第二,为26人。此外,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和新加坡都是外逃人员相对集中的国家。
    
    这些“贪官”为什么会逃往这些国家,他们在海外的生存状况又是如何?
    
    “有梦趁早追”
    
    “爸爸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在别人眼里他是成功的商人,但他一直很谦虚,从不轻言放弃······”2015年初,当面对加拿大华文媒体的访问时,漂亮且自信的女大学生程颂莲如是回答。
    
    程颂莲是加拿大联邦青年自由党卑诗省分部主席。作为一名年轻的华人政治领袖,程颂莲受到瞩目并不难理解。当中国发出红色通缉令之后,她的另外一个身份更受人关注:她是原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孙女,她口中的“爸爸”则是程维高的儿子、位列100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之中的程慕阳。
    
    据国际刑警组织官网资料,程慕阳1969年出生于江苏常州,身高1.77米,会讲普通话和英语,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离开中国前,他是北方国际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香港佳达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0年8月,程慕阳经香港逃亡加拿大,居住至今。目前,他以涉嫌贪污和窝藏转移赃物罪名,遭到国际刑警组织全球通缉。
    
    “他在温哥华很活跃,有很多大的地产项目。”一位曾经接触过程慕阳的温哥华政界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曾经去过程慕阳在温哥华的公司,跟他交谈过,“程慕阳跟加拿大政界混得很熟,也捐了不少钱。他希望自己的案子发生一些变化。”
    
    程慕阳只是特例,多数外逃加拿大贪官都很低调,只与圈子里的人交往。有时,外逃官员会跟有钱人出没在高档中餐厅里,但却极少参与华人社区活动。上述温哥华政界人士接触过一些中国处级和厅级干部,他发现这些官员只让老婆孩子跟外界接触,自己不会抛头露面,“顶多去赌场偶尔玩一把,其他地方一概不去”。
    
    外逃加拿大的中国贪官主要生活在温哥华和多伦多,两个城市的优点明显——华人社区集中,没有语言障碍。加拿大《环球华报》总编辑黄运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中国外逃人员在温哥华主要居住在两个地方,一处是距离温哥华三十多公里的卫星城,那里的房价比温哥华最好的区稍低一点,消费水平与市区相当,“风景优美,重要的是比较隐蔽”。
    
    另外一处贪官聚集区在西温哥华,那里与温哥华市区只隔一座五公里的跨海大桥。“那里都是全海景大豪宅,可直接看到太平洋。传统上都是英国贵族住的地方,现在基本上是华人住。”黄运荣透露,“那里房子比较大,是温哥华最贵的地区,一套大约三四百万加币(1加币约合5元人民币),有些甚至要一千万加币。因为只有一条路通进去,平常不会有闲杂人等过去。”
    
    外逃到加拿大的贪官基本以花老本为主。有些资金雄厚者看准加拿大房地产市场比较红火的时机,靠做房地产生意赚了不少钱。另有一批官员绝不出头,只让老婆出面打理生意。有的儿女已经成人,则可以直接靠他们赡养。
    
    像程慕阳一样,将自己女儿推上加拿大政治前台的外逃涉案人员,绝对是异数。2015年最新一期华文媒体《先枫周刊》,就是以程颂莲甜美可人的形象作为封面。这篇名为《有梦趁早追》的文章里介绍:英文名叫Linda的程颂莲是家中长女,爸爸是江苏人,母亲是内蒙古人,“身上集合了北方的豪迈大气和南方的轻灵温婉”。
    
    程颂莲生于香港,4岁来到加拿大温哥华。她高中毕业于温西著名私校约克豪斯,如今是卑诗大学UBC政治科学一年级学生。程颂莲觉得自己受父亲影响很深,“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跟我讲很多新闻,培养了我的世界观、价值观,让我对事物有了自己的看法和理解。”
    
    在谈到自己未来志向时,程颂莲说,“想当律师,因为希望可以利用司法制度去维护公平公正,帮助客户争取应有的利益。”
    
    “只知道名字,不知道来历”
    
    毗邻加拿大的美国,是中国外逃贪官人数最多的国家。贪官们多喜欢生活在华人较多的洛杉矶、纽约等地。
    
    作为旅居洛杉矶十多年的华人,张翔(化名)经常与来自国内的官员和富人打交道。通常美国住什么区就是什么身份的人,华人社区公寓一般价值几十万美金,大多数普通华人家庭都居住于此。张翔发现,有一定“身份”的华人不愿住华人社区,“主要是目标太大,容易碰到熟人,他们住在洛杉矶旁边的马利布,那里一个别墅要卖四五百万美金。”
    
    生活在马利布其实并不方便。许多中国人为了见朋友,不得不开车一两个小时,跑到洛杉矶的华人社区吃饭、喝茶。对于过去,这些颇有背景的华人常常讳莫如深。然而只要仔细留意他们的言谈举止,张翔明显感觉得出,他们多数有官方背景,“看女士比较明显,手上动辄拿十几万美金的名牌包。”
    
    与加拿大的外逃贪官一样,无论是否在国内涉及案件,在美国的官员及其家属,都不事张扬。美国华文媒体《世界日报》的一位资深编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通常这些人都特别低调,像做地下工作。”
    
    美国另一位华文媒体女士透露,她在本世纪初前后,曾经在洛杉矶华人社区举行的迎新春活动上,见过原铁道部涉案官员张曙光。“张曙光在活动上表现很低调,别人只知道他的名字,但不知道他的来历。”她说,后来就很少有知名贪官曝光了。
    
    由于对自己家庭背景非常敏感,从外在表现看,官员亲属们在美国生活时与常人无异。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刘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的班上有许多中国学生,很多都来自官员家庭,“平时跟他们来往不会谈及家庭,你也不可能知道,对方的父母有没有因为贪腐而遭查处。”
    
    即便是真的外逃贪官,他们在美国也不做事。倒是许多官太太非常活跃,他们在美国做“空手套白狼”的生意,主要依靠国内资源,拿到订单后在美国采购。“他们都是做涉及垄断行业的生意,官太太也不会亲自出面,只要找个美国当地的公司全权代理就行。”
    
    张翔就认识一个官太太,她在美国篮球明星科比·布莱恩特的住宅旁边,花五百万美金买了一栋豪宅。平时她什么也不做,就在她的大房子里接待国内来的各种官员,她常常炫耀地谈及最近又接待了国内某个官员,“不过,最近她提得明显少了”。
    
    前些日子,张翔在洛杉矶参加了一位国内某二线城市市长女儿的婚礼。婚礼花费十几万美金,着实把美国人吓了一跳:婚礼的摄像师、化妆师都是美国顶尖级别,车辆、婚宴场地也是当地一流,“对中国人来说婚礼花个一百万不算什么,但在外国人眼里已经很奢侈了。”
    
    虽然如此风光,但是鉴于目前国内如火如荼的反腐形势,这位市长女儿已经决定不回国了,“说不定她父亲今天还在台上讲话,明天就进去了。自己万一回去了,就全进去了。”张翔认为,判断一个官员出事与否,主要看他家人的回国频率,“有些人可能在观望或者等待,一年中一两个月在美国,多数时间在内地或香港。总体来看,真正出事的还是少。”
    
    其实,洛杉矶并非贪官最为理想的避风港,生活不便是重要原因。一位久居纽约的华商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福建广东那边的贪官一旦出事,基本上都往纽约跑,因为纽约有老华侨,有根基。
    
    “纽约就是城市,跟上海和北京差不多,可以坐地铁,不开车也行。”上述纽约华商透露,纽约生活很方便,华人多,讲中文,“即便是生活成本高,房价高,但对他们来说都不算什么。”
    
    “只要没有人举报,移民局也不会去查他”
    
    新西兰也是中国外逃人员喜欢去的国家之一。在那里,具有“中国伟哥之父”称号的闫永明表现最为高调。
    
    闫永明是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2001年11月,他因涉嫌职务犯罪而逃到新西兰。到新西兰后,闫永明改名为刘阳,凭借从国内带来的雄厚资金,在新西兰过得非常滋润。
    
    闫永明投资了很多房地产,在许多餐厅也有股份,并且还跟政界保持了良好关系。据一位新西兰华文媒体记者透露:“一些政客举办选举造势活动时,经常被闫永明邀请到他在奥克兰南区的餐厅举办。2005年,国际刑警组织曾经发出针对闫永明的红色通缉令,但他依靠当地律师以及移民中介的强大游说能力,最终让自己安然过关。”
    
    “他之前经常去赌场,生活也比较奢侈,比较放荡。”旅居奥克兰多年的华人李旭明(化名)曾经多次接触过闫永明,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可能是得到了风声,近一年多来,闫永明都不是非常高调。从今年3月份开始,闫永明就没有在公开场合露面了。”
    
    中国涉案人员出逃的路径不一而足。比如闫永明,当初他是以所谓的政治避难为名逃到新西兰。还有相当一批人准备已久,很早就把钱转出国,然后通过移民中介把移民身份办下来。有人总结过贪官外逃的七步法: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疯狂捞钱→辞职/不辞而别→藏匿住所→获得新身份。公开报道中,多数外逃人员选择将香港作为中转站,从香港离境后再辗转其他国家。像程维高之子程慕阳,就是从香港转道去往加拿大。
    
    “在新西兰,如果通过了移民申请,只要没有人举报,移民局不会去查他。”李旭明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因为西方国家对程序比较看重,除非再走一遍司法程序,才有可能取消掉在逃官员的移民身份。”
    
    原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在2004年外逃加拿大时,为了尽可能不被发现,让他的妻子作为主申请人移民。“高山的名字是真的,但有些经历他没有写进去,这也是中国移民的常态。” 加拿大《环球华报》总编辑黄运荣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移民顾问也会教他们不该写的不要写,所以他们的经历并没有完整备案。”
    
    “加拿大地广人稀,如果外逃贪官行事低调,在一个小镇上安稳地过上一辈子也未必有人会发现。”黄运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果不是2006年10月高山与他人发生一场车祸,他也不会意外被曝光。
    
    即便如此,中国公安部门又花了六年时间,才迫使高山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最爱逃往美国和加拿大
    
    为什么外逃人员喜欢将美国和加拿大作为藏身地?
    
    这主要源于国际法的规定:除非两国签署引渡条约,一个国家并不负有必须为他国引渡罪犯的义务。截止到2014年6月,中国跟38个国家签署双边引渡条约,但主要集中在亚洲及发展中国家,美国、加拿大等官员外逃重灾区均不在其列。
    
    从2004年至今,美国仅向中国遣返过两名贪官,分别是原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和原黑龙江体改委主任宋士合。两名外逃人员之所以能被成功遣返,并非因贪污问题,而是两人非法进入美国境内,涉嫌签证欺诈。例如余振东就是被美国政府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罪名起诉。
    
    加拿大与中国至今也没有签署引渡条约,“只是签了打击经济罪犯的合作协议,”上述温哥华政界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加拿大帮中国如果追回赃款,加拿大也可以拿一点,中国也可以退回一点。”
    
    西方国家与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同,很多加拿大本地人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存在疑惑。“前段时间温哥华有个官司,一个来自中国的骗子,在国内犯过多起民事和刑事案件,并且坐过牢。”黄运荣举例说,“这个中国骗子在加拿大继续行骗结果被抓,法庭竟然觉得他在中国的记录不能作准。因为他们觉得中国的法律不公正,反而应该保护他。”
    
    “总体来看,新西兰还是比较支持中国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虽然有不少中国外逃贪官,但这两国和加拿大不一样,加拿大跟得美国太紧。”新西兰华人李旭明说,过去中国与新西兰在追逃方面合作有两大制约因素,一是两国合作机构不对等,新西兰是多党制国家,其司法部不太好与中纪委对接;二是中国可能会对贪官判处死刑,而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没有死刑,让他们在遣返中国逃犯时会面对国内不小压力。
    
    2014年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时,提到了司法合作问题,这让中国与大洋洲两国在引渡外逃贪官上已不再有障碍。一位澳大利亚华人社团领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中国公布100人的在逃人员名单后,中方跟澳大利亚互动密切,“有消息说,近期会有中国官员赴澳大利亚探讨此事。”
    
    为了阻止更多来自中国的贪官移民,新西兰在移民申请审查中,对“品行调查”要求愈发严格。“过去品行调查很容易过,有时候移民局自己看看资料,两三周就过了。”李旭明从一名移民局高官处获悉,“现在的品行调查交给了第三方的一个调查公司。有的品行调查要耗时长达一年,包括无犯罪证明、以前的经历、是否曾被起诉、存不存在追逃等情况,都要一一核实。”
    
    当得知中国外逃涉案人员有大批藏匿新西兰时,就连一直持排华立场的新西兰国会议员、优先党党魁温斯顿·皮特尔斯也看不下去了。作为曾经的新西兰外交部长,他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要加强对移民的限制和控制,防止中国的贪腐人员都跑到新西兰来。”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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