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法務大臣鳩山邦夫2月1日宣布,在東京等三處監獄把三名死刑犯加以執行,這是他就任之後第二次執行死刑,並和上次一樣公布死刑犯名稱和執行場所。在兩度共計六名的處刑間隔不到兩個月,創下十五年來的最快速紀錄,顯示法務省定期執行死刑的態度。 法務省在2007年12月7日一反以往秘密作風,由法務省官員召開記者會公開宣布將三名死刑犯加以處死。鳩山則親自在2月1日對媒體宣布執行他就任後的第二批死刑犯,也是福田內閣去年9月成立後的第二次執行。距離上次的執行只有56天,創1993年恢復執行死刑後15年來的最快速度。 2月1日遭處刑的分別是65歲的持田孝(在東京監獄執行)、63歲的松原正彥(大阪監獄)和37歲的名古圭志(福岡監獄)。隨著三名的執行,死刑確定犯還有104名。 日本最高法院在1948年判決死刑的合憲,開始戰後的死刑制度。根據規定,死刑犯須在法務大臣的署名同意下才可執行死刑,1980年代後半,由于國內反對死刑的聲浪高漲,加上法務大臣個人的判斷,1989年11月至1993年3月之間,未有死刑犯遭到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