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人大常委會3月29日宣布,西藏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丹增朗杰職務被免職,由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拉薩市委副書記、統戰部部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洛桑久美兼任西藏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這是3月14日拉薩發生騷亂事件以來的首次人事變動。報導中並未說明丹增朗杰為何遭到免職,一般認為應該與314拉薩騷亂事件有關。 西藏新聞網報導,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9日宣布了任免名單如下︰(2008年3月29日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免去︰丹增朗杰的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決定任命︰洛桑久美為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兼)。 (二)免去︰索達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澤仁桑珠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巴的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康春生的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益西康卓的阿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達瓦桑姆的阿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三)免去︰宋康寧的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四)任命︰宋康寧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康春生為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尼瑪旦增為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藺偉為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扎西平措為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扎多為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次仁旺杰為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白瑪次仁為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邊巴為日喀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五)任命︰索達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那多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張宇兵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次仁央宗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楊彬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高世勝為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山南分院檢察員。 附︰洛桑久美簡歷︰ 洛桑久美,男,藏族,1957年9月生,西藏噶爾人,1981年10月入黨,1974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1974.09-1976.09西藏自治區噶爾縣索麥鄉知青;1976.9-1979.8西北民族學院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系學習;1979.8-1980.10阿里地區札達縣香孜區公安特派員;1980.10-1987.5阿里地區札達縣委組宣部干事、副部長、部長;1987.5-1990.1阿里地委組織部人事科科長; 1990.1-1994.1阿里地委組織部副部長;1994.1-1994.12阿里地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局局長;1994.12-1998.7阿里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1998.7-2001.12阿里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01.12-2002.12阿里地委副書記; 2002.12-2007.04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03.03-2003.06在中央黨校進修部學習;2004.03-2006.01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2007.04-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委副書記、統戰部部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8年1月20日,當選為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