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的總統當選人馬英九4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未來國民黨執政的兩岸關系定位以及法條用語,仍是“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他主張的“三不”與“國統綱領”的理念也一致,至于是否恢復國統會的運作可征求各界意見;同時,他認為已制定近二十年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也一定要修。 馬英九主張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做為兩岸協商基礎,他表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稱呼對岸是做不到的,包括“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日後修法在內,未來仍以“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來定位兩岸關系。 他舉“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為例說,這項法令是他1990年代任職陸委會時所訂,“一定要修”,因為20年過去了,1990年代的思維到今天勢必得調整,才能因應未來兩岸經貿互動,至于像包機直航等,只要按照原來的法源推動即可,就不涉及修法。 馬英九說,現階段兩岸“相互承認做不到,相互否認沒必要,采相互不否認,雙方互動的空間就出來了”,中國大陸過去不面對台灣事實存在的現實,現在則開始講“反對法理台獨”,很明顯就表示對岸已開始正視台灣存在的事實,以互不否認為出發,雙方就能找出和平相處之道。 對于“不統、不獨、不武”的主張是否與國統綱領有所格,馬英九認為,兩者沒有沖突,“我講任內不談統一問題、不支持法理台獨、反對使用武力,都跟國統綱領的理念一致”;至于國統會存廢議題,陳水扁向美國解釋的說法就是沒有廢,是否再召開國統會要征求各方意見及看工作上有無需要。 前國安會秘書長丁渝洲此前通過媒體表示,馬英九當選後談了太多“國家大事”,特別是兩岸問題上像是7月包機、直航時間表等牽涉對岸意願等細節,馬英九在沒有充分資訊與政府專業幕僚意見提供下,說得太多。 馬英九回應表示,他們對政策的態度一向謹慎,也向來強調政策非一蹴可幾,以包機為例,這議題過去幾年雙方早已談過,“連陸委會都有腹案”,馬蕭上任只是盡快推動過去早就該做的事而已,“直航時間對航空業者與兩岸事務圈子里的人,都不是新的東西”。 他強調,馬蕭跟目前政府最大的不同就是務實面對問題,而非擱置或視而不見,這點才是關鍵,當台灣對中國大陸與香港的貿易已佔出口40%時,“沒有直航、沒有投資保障協定,都是不可思議的事”,他所談的都只是要凸顯兩岸經貿應正常化,“我們是有一套論述的”。 新聞背景資料︰關于“廢統” 國統會︰全名為“國家統一委員會”,成立于1990年10月7日,任務是“研究並咨詢有關國家統一之大政方針”,由台灣當局領導人擔任主任委員。目的在于主導兩岸關系的發展,力促中國統一。國統會成立後共舉行過14次會議,最後一次會議是在1999年4月8日。 國統綱領︰全名為“國家統一綱領”,經國統會在1991年2月23日舉行的第三次會議,以及同年3月14日召開的台灣當局行政部門會議討論通過。國統綱領闡明︰“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上台未穩之時,曾作過所謂“四不一沒有”的承諾,即“不會宣布台灣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李登輝的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但“二統”出台後,一直成為台獨分子極力反對的目標,陳水扁當局執政後,台獨方向十分明確,目的性很強。就陳水扁的台獨部署來看,從社會層面、意識形態論,重點是全面推進“去中國化”、“文化台獨”、“台灣正名”、“軍事台獨”和“務實外交”,全面擴大台獨的社會、政治基礎。從島內法律、政綱角度論,主要有兩大障礙,分別是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和“國家統一綱領”,廢除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成為實現“法理台獨”的最後一步,而廢除“國家統一綱領”則成為“毀憲”的前奏,制造與2006年提出民間版的台獨新憲法草案、2007年舉辦台獨新憲公投相適應的政治氣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