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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指15年内中國可能發生多次7級以上地震
倍可親(backchina.com)中評社香港5月29日電/國務院汶川地震專家委員會成員滕吉文指出,中國國土境内在15年内預計或者估計,有可能發生7級以上地震多次。他解釋說,我國處于世界上兩大地震活動帶的控制範圍,誘發是不可避免的現實。
東方網報道,滕吉文在5月24日的中國科學與人文論壇上說,近年來全球7.8級以上地震發生的頻次顯着增大,我國又處于世界上兩大地震活動帶的控制範圍,誘發是不可避免的現實。他指出,“就迫使我們必須通過現象、究其本質,強化研究,探索與進行防範。”
此前在5月16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舉辦的第四屆中國經濟論壇上,中央政策研究室經濟局局長李連仲表示,地震不能僅僅是事後的應急,事前的預警也是必要的。
他表示,即使應急,針對地震的應急機制,發生在山地,還是海島,還是在平原,應該包括哪些具體内容都需要盡快細化。此外,氣象專家還指出地震前本身有氣象異常的現象,比如連續幹旱等。而地震本身會誘發極端氣象事件,比如地震後向空中放氣會使得暴雨嚴重(汶川地震後第二天暴雨就是)。
一些權威專家認爲,在中國未來一段時間内類似地震這樣的極端災害事件會趨多,事前預警體系急待建立。
極端災害事件趨強趨多
未來全球出現一些極端災害性事件的可能性加大,破壞性也不低。
國家氣象局局長鄭國光說:全球地表溫度在未來100年持續升高的趨勢已經不可避免,極端氣候事件增多、增強且更加異常。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口日益增長,受災害影響的人口總數和經濟總量都會大大增加,災害敏感區域和脆弱行業也越來越多。我國防禦氣象災害的壓力也将越來越大,更具有現實性和緊迫性。
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在5月16日舉行的第四屆中國經濟論壇上,以極端氣候爲例指出,未來中國一些重大災害趨強趨多的可能性存在。
以全球變暖爲例,未來幾十年氣候變化可能會超出自然、管理和人類系統的适應能力。
比如近50年來,大部分陸地區域強降水發生頻率上升;熱晝、熱夜、熱浪更爲頻繁;更大範圍地區發生強度更強、持續更長的幹旱;熱帶氣旋(台風和飓風)強度增大。
而強台風出現的頻率,由1970年代初的不到20%,增加到21世紀初的35%以上。
這些極端災害造成的損失也不小。對于我國,每年受氣象災害影響的人口約6億人次,農田受災達5億多畝。2008年初,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1516億元經濟損失。
滕吉文指出,這次汶川地震後最大的餘震可以達到6.8,“如果這樣的話,将來有沒有可能在别的地方發生餘震要密切注視。”
但是一些極端性災害在一定意義上往往于人類活動有關。中國目前的特殊時期決定了非天災因素導緻的極端事件也将不會少。
國務院研究室工交貿易司司長唐元則表示,随着我國人均GDP将從2000美元過渡到1萬美元,包括貧富差距、資源約束等各種矛盾進入非常集中、非常尖銳的時期。
同時由于經濟發展很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容量,一些重要生物功能區生态功能減弱,經濟發展與環保的矛盾越來越尖銳。
近幾年來,中國分别出現了松花江污染、滇池污染、藍藻等一系列的極端災害事件。
“盡快建立預警機制”
目前對于各種災害是否能夠預測存在一些争議,但應做好預警工作得到業内人士一緻認可。
中央政策研究室經濟局局長李連仲表示,應急救災是不夠的,提前預警機制建立非常必要。
由于地震預測的難度比較大,2008年5月12日下午2點多鍾四川發生的8.0級地震,盡管民間存在很多猜測,但是中國地震局副局長修濟剛否認了這些看法。他表示,這次汶川地震之前有蛤蟆過街的現象,這些現象不排除和地震有關系,因爲地震會引起地下溫度和環境的變化,會對一些敏感的動物有影響。
但是修濟剛也強調,“這些都隻能夠作爲參考,要結合儀器觀測的數據綜合判斷,而不能僅憑動物異常來作出确定的判斷。”
但是即便如此,滕吉文指出,“要迅速實施與加強防震抗災研究,也就是要不斷地對地震預測的探索進程中,應強化防震抗災這是當務之急。”
他表示,應當正視幷改變地震預測實際上的封閉狀态,廣泛深入地開展國内、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加強地震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促成資料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時代的便利條件,建立沒有圍牆的、虛拟的、分布式的聯合研究中心,使得從事地震預測的研究人員,地不分南北東西,人不分專業機構内外,都能使用儀器設備,獲取觀測資料,使用計算設施和資料,方便與同行交流。
由于地震預報存在難度,地震預警機制尚不完善。不過國家氣象部門正努力建立防禦機制。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将出
國家氣象局局長鄭國光指出,地震可能有一些氣象征兆,不過氣象部門目前需要建立一些防範災害的預警機制。“不能僅僅是事後應急救災,需要提前預警。”他說。
面對未來極端氣候災害可能加大的情況,國家氣象局正在加快建立“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防禦極端氣象災害體系和機制。
這包括建立完善的極端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完善應急預案的啓動機制,建立多災種早期預警機制,進一步完善部門聯合、上下聯動、區域聯防的防災機制。國家氣象局拟訂中的《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将很快上報國務院。
該條例的主要内容包括,氣象部門着力提高氣象預報準确率,加強氣象綜合觀測系統建設,提高對災害的綜合監測預警能力,把災害天氣預報科學有效地轉變爲災害預警;幷做好災害影響和損失預評估,提出有效防災抗災方案;重視氣候評價和災害風險評估,加強科學規劃和工程設計,充分考慮各種潛在風險。
對于該條例的出台,北京氣象學會高級工程師陸晨認爲,從氣象部門的角度來說,該條例“最大的作用在于将過去的被動研究變爲主動研究”。
她指出,“氣象災害中長期的預測準确率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比如說今冬的冰雪災害,因爲冷空氣持續時間長,且沒有間隙,這給氣象部門的預測造成了很大的壓力。但《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則說明我們認識進行災害應急預防幷不僅僅是氣象部門的事,同時也需要政府行政權力的共同配合,調動各方面的力量,進行相關行業的交叉合作。該條例爲氣象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共同合作研究提供了一個法律性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