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展覽:貪官與100多女人上床成最大焦點(圖組)
倍可親(backchina.com) 倍可親:海南省首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引起了各界的廣泛關注。6月5日,海南省公安廳、省質監局、省地震局等有關部門幹部共8百多人在單位的組織下觀看了展覽。
下午2時40分許,海口會展中心3号館内,前來參展的人一批接着一批,參觀中夾雜着議論。爲賄賂上司馬招德而貪污的吳岩、與100多個女人發生性關系的李慶普、因貪污而被處死的戚火貴等,都成了參觀者議論的焦點。
美女解說員眼中的吳岩:爲他感到惋惜 上午11時40分許,記者來到會展中心3号展覽館。據解說員歐小姐介紹,她是海南畫王廣告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被公司特派爲此次展覽做解說。此次警示教育展共有6個解說員,爲此,公司還請了專業老師給她們講課。案件資料、說話吐字、站姿等等,都要經過嚴格的培訓。從6月3号開始,她負責爲 5至7區展覽的案例做解說。
講解“吳岩受賄案”
74歲的張女士認真的看展覽 “他獲獎無數,真爲他感到可惜”歐小姐說,“光環”散盡後的吳岩是所有案例中讓她印象最深刻的。她說,吳岩曾被評爲省十大傑出青年等多個榮譽稱号,在監獄裏寫的家書還發表了,可見文筆不錯。歐小姐告訴記者,當她列舉吳岩所獲的榮譽稱号時,聽到有人在小聲議論“這麽多獎,實在可惜”之類的話語。而不少人在看過“家書”後,議論吳岩寫的一手好文章。但當看到吳所犯的罪行時,紛紛搖頭不願多發表議論。
記者在展覽圖上看到,吳岩在服刑期間發表了一篇名爲《清明家書》的文章,該家書的開頭寫着“尊敬的伯父伯母大人”,末尾署名“愚侄吳岩”,家書中間附有一張吳正在疊被子的圖片。
據介紹,吳岩,男, 1961年10月出生,海南省瓊海市人,中共黨員。2002年3月任海口工商局振東分局副局長。曾獲得海南省傑出青年衛士、海南省十大傑出青年、海南省十佳公仆、全國先進工作者的稱号,系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連續三年被評爲全國工商系統先進工作者。
1997年12月至2001年12月,吳岩侵吞公款42萬餘元;2000年至2002年,爲了得到省工商局原局長馬招德的“關照”,先後6次送給馬招德人民币共計20.3萬元。2004年3月被海南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
“他的靈魂相當醜陋” 下午3時許,記者在會展中心3号館6區看到,李慶普的展覽圖前站了7、8個參觀者。“真不是人,太不像話了”省地震局兩名工作人員在看完李慶普的展覽圖後,顯得格外氣憤。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女子稱,竟然糟蹋14歲的小女孩,可見他的靈魂相當醜陋。
今年74歲的張女士身穿灰色裙子、戴着一副眼鏡,在衆展覽者中顯得格外醒目,經過的每一個展覽圖她都很認真的看。記者見到她時,她正在仔細看着李慶普的展覽圖。據張女士介紹,她是貴州的離退幹部,女兒是海南某高級幹部,退休後她來到海南和女兒居住。4日晚上,她通過電視得知會展中心正在舉辦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後,5日下午特意來觀看。
此次警示教育展,張女士認爲非常有意義。她說,通過此次展覽,她要回去教育自己的兒女們,要走好人生的路,不要爲錢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未來的路要自己把握。還要提醒子女,不要爲權、錢所誘惑,一心爲人民服務。
據介紹,李慶普,男,1945年12月生,河北省平泉縣人,中共黨員,原省紡織工業總公司副總經理。1995年——2000年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侵吞下屬企業的公款共26.9萬餘元,人民币92萬餘元不能說清合法來源。2000年6月,李慶普駕車到原瓊山市府城區中山路某偏僻處,在車内與某美容店一名未滿14周歲的暗娼發生性關系。李慶普生活極爲堕落,曾與100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偵查機關在其住處繳獲其淫亂的錄像、照片、記錄本等,下流至極、不堪入目。
2002年,海口中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以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以嫖宿幼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碩鼠”戚火貴要那麽多錢做什麽? 下午3時30分許,在會展中心3号館戚火貴的展覽圖前,展覽者們指着圖片議論紛紛。一名身穿白色休閑服的中年男子專注的看着圖片,不與周圍發表任何言論。展覽圖旁邊是謝明中的醒目的19個箱子,記者看到,該男子在看完箱子後又走到戚火貴的展覽圖前。些許皺紋的臉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據該男子介紹,他姓李,是文昌一所孤兒學校的工作人員,學校裏有190多個孤兒。“真想不明白,他們要這麽多錢做什麽!”李先生不解的說,如今海南有4千多名孤兒,這些貪官所貪得的錢夠給這些孤兒蓋學校、建房子用的了,還能幫助更多的孤兒。
“領導幹部,應當珍惜美好的生活,不要被權力欲望迷惑雙眼”省地震局機關服務中心劉先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劉先生說,看着一張張的展覽圖,他對這些貪官的感覺是惋惜大過遺憾。他們當中有機關單位的一把手,有的手中握有重權,都是很難得才有成就,爲什麽不好好珍惜。爲什麽他們擁有的權利這麽集中?誰賦予他們的權利?劉先生表示納悶。
據介紹,戚火貴,男,1952年3月出生,海南省儋州市人。原司法廳副廳長兼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曾任西流農場黨委書記、樂東縣委書記、東方市委書記。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上半年,戚火貴單獨或夥同其妻在建設工程承包、土地征用審批、安排調整工作、幹部提拔任用以及貸款審批中大搞權錢交易,先後收受他人财物40次,共計人民币187萬餘元、港币3.5萬元。另有人民币1065萬餘元、港币61萬餘元、美元3萬餘元及黃金首飾等貴重财物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戚火貴被以受賄罪、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犯罪受賄所得及來源不明的巨額财産予以追繳。
戚火貴的忏悔錄裏這麽寫道:我犯下的罪行是嚴重的,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對不起我工作過的地方的幹部群衆,我犯下的罪毀了我的前程,毀了我的家,毀了我的一切,連生命都要失去了……
航運公司一名員工介紹,聽說有這麽一個警示教育展覽後,公司領導組織了8名員工前來參觀,以此警示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