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日,中共貴州省委邀請新聞媒體和甕安事件的群眾代表與省委常委一起開會商討“6‧28”事件的階段性處置情況和下一步工作計劃。期間,中共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批評甕安縣委書記王勤的情況匯報“自我批評少、解釋情結過程多,分析原因少”。(7月4日人民網) 面對令人關注的“甕安事件”,甕安縣委書記在匯報中竟然“沒有象與會者期待一樣深刻分析當地黨委政府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而是通篇敘述事件發生的過程和過程中他們所做出的‘巨大努力’”。無疑,這種“公文式”的發言,遭到與會者及石宗源的批評,反映出了社會對事件公平處理的基本訴求,也說明了甕安縣委至今仍對事件缺失一個清醒的認識。 正如石宗源在群眾座談會上所說的那樣,“6.28”事件必有深層次因素,“一些社會矛盾長期積累,多種糾紛相互交織,一些沒有得到重視,一些沒有及時解決,干群關系緊張,群眾對我們的工作還不滿意。由此暴露的問題應引起反思。”並不否認在當前利益博奕語境下,完全杜絕發生矛盾是不現實的,在客觀上也是不存在的。但問題是,面對已經出現的群體性事件,仍然麻木不仁,避開問題擺功邀賞,而不是深層次地剖析問題的原因和進行深刻的反思,就令人擔憂和不安了。 顯然,甕安縣委書記面對省委書記及諸多的媒體,仍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說著官場套話、假話、虛話,極力規避責任,這只能說明一個事實,那就是在事件處理的全過程中,甕安縣委或敷衍塞責、應付了事,或根本就缺失對生命的敬畏意識,以致于慣性使然在一場嚴肅的反思會上仍信口開河說“公文”。殊不知,此次倍受社會關注的發言當即遭到了省委書記的嚴厲批評,這或許是甕安縣委書記所沒有想到的。 但我們有理由相信,石宗源的批評,說明了省委對事件看到了“深層次因素”。這種批評過後,必會迫使甕安縣委真正進入深刻的反思期。而只有這種反思愈深刻、愈刻骨銘心、愈“刺刀見紅”,類似事件才能真正地消除在萌芽狀態。 人不怕有錯誤,怕的是沒有改正缺點和錯誤的勇氣。“甕安事件”的發生,甕安縣委縣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既如此,甕安縣委書記仍然“公文式”的辨解,這也折射出了官場上的某種“潛規則”,那就是問題發生後,不是積極從自身職責上查找問題發生的原因,而是高談闊論自己在問題處理上如何做出“巨大努力”,企圖以此來掩蓋自身存在的問題。因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往往可以見到這樣一種匪夷所思的現象,那就是本該追究責任的當事者反而成了事故搶險的英雄而大加表揚。如此,責任追究也往往被束之高閣,事故也就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當然,石宗源的批評表明了貴州省委對甕安縣委的態度,這是我們從事件處理中看到的一絲“亮色”。我們也希望甕安縣委能夠正視問題,舉一反三,好好總結自己的工作,好好檢查自己的作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