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中國時報報道,楊佳,二十八歲的北京青年,闖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揮刀砍殺十一位警察,造成六死五傷的驚天血案。對這位喪心病狂的凶手,有人卻在網上稱他為「義士」,還以「刀客」相稱,并納入《武林列傳》,為文稱頌。此一特殊社會現象,近日引發大陸各界的反思與議論。
據《南方周末》指稱,在一度拒絕配合警方做口供后,上海襲警案殺人者楊佳首度解釋犯案動機的第一句話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在《網絡日志》里的楊佳,陽光、健康、活躍、渴望結交女友﹔現實中的他,倔強、陰郁、沉默。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得這位北京青年在深思熟慮后,選擇用極端的方式,結束別人的生命,同時終結自己二十八歲的青春?
據報導,楊佳在被警方逮捕時,他沒說一句話,只是不斷地喘粗氣,喉嚨里發出低吼聲,雙眼通紅,手上沾滿鮮血,白色T恤的左半部已被鮮血浸濕。上海閘北公安局二十一樓,督察支隊辦公室,一支槍對准了楊佳。他終於開口說:「你開槍把我打死吧,我已經夠本了!」
楊佳對警察的仇恨,應是源自於他曾被警方指控涉嫌偷竊自行車有關。尤其,在他長期與各地公安部門交涉、上訪、投訴過程,屢屢受挫,逐漸形成強烈的「反警意識」。被認為木訥寡言的楊佳,最后則以一把剔骨刀,對屢屢壓抑他的公安部門「給你一個說法」。
近日來網路上對楊佳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犯下的驚天血案,有人稱許、有人同情,甚至還有人高呼楊佳為「義士」,大陸輿論即從楊佳的犯罪心理、童年成長經驗等層面進行分析探索,試圖厘清楊佳單刀襲警的真正原因,并解析何以有人會贊許楊佳行為的社會現象。
大陸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觀察員白岩松就認為,事件背后的因素非常復雜,恐怕不是一個理由可解釋清楚的。其中有一種可能原因是,民眾看到了一個個體在跟一個強力機構對抗:跟警察機關博弈,而且局部的時候他還贏了,於是就有人認為這種個體像「大俠」的感覺。 | 從《北京晚報》哀楊佳為「反面許三多」談起
2008/07/19 | |
昝愛宗/電視劇《士兵突圍》里有個好青年許三多,他的那句「不拋棄、不放棄」,成為很多青年口口相傳的「至理名言」,可不料北京青年楊佳活學活用,用到反面上,一口氣殺了11名上海員警,其中6名員警遇難,楊佳本人也成為這個社會的「悲劇人物」。
把楊佳稱為「悲劇人物」和反面「許三多」,是楊佳家鄉《北京晚報》的一種另類評價。不過,這樣的評價,恐怕是上海警方難以接受的,因為上海警方有史以來第一次遇到楊佳這樣的桉件,不說丟了面子輸了里子,也有點手足無措,「找不到北」了。
先是《新京報》報導,「7.1」楊佳襲警受傷的員警不是原來報導的4個,而是5個,包括遇難者共有11名員警被襲,可上海報紙及新華社都忽略了第11名員警,公開報導仍然是10名員警被襲,6名遇難。似乎多一個員警遇襲,就意味著上海員警更加沒有面子,更加「不堪一擊」,或者說楊佳「不拋棄、不放棄」真的成了另類許三多了。更讓上海員警頭疼的是,北京媒體及上海以外的媒體,對楊佳桉的關注,也到了「不拋棄、不放棄」的地步。顯然,上海公安局長即使不引咎辭職也可能從此抬不起頭了。
再是《北京晚報》于7月7日和9日兩天發表評論員文章,第一篇是《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反面例証》,直指楊佳桉是「一輛自行車引發的血桉」,說北京青年楊佳在上海游玩時租了一輛自行車,閘北分局派出所認為涉嫌購買贓車對他進行審查。上海警方認為,當時警方盤查楊佳是正當行為。問題出在沒有人認為警方盤查是不正當行為,而是弄清真相后,沒有及時妥善地解決矛盾,以致最終釀成驚天血桉。問題是為什么楊佳桉會得以發生,難道上海警方就沒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嗎?如果上海警方沒有錯,為什么楊佳沒完沒了地投訴和舉報?上海警方委曲求全,兩次到北京徵求意見,又為什么愿意賠償精神損失1500元卻不承認有錯?
再看《北京晚報》的這篇評論稱,「警方執法時發生誤會,今后也難以完全避免。我們有《國家賠償法》,對政府機關因為工作不慎等原因傷害公民,給予適當的補償。但是,在執行賠償中,個體公民往往處于弱勢地位,而是由執法機關『一口價』,或索性拖延不辦。遇到老實巴交的,也就忍氣吞聲了。這次,上海警方碰上'不放棄、不拋棄'的精神偏執型青年楊佳,這種多少有些缺陷的性格用在好的方面或許可能成為許三多,相反的話,就變成楊佳式的社會悲劇。」把楊佳稱為「用在好的方面或許可能成為許三多」,這句似乎說明,不是楊佳負了上海公安,而是上海公安負了楊佳,上海警方敢于直面這一「挑刺」嗎?
《北京晚報》的第二篇評論是《上海警方兩次赴京調解未果的教訓》,把人們關注的焦點鎖定在警方兩次赴京調解未果直至桉發,力圖從中找到或許可以避免慘劇發生的教訓。
據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江憲法說:(楊佳去年10月6日返回北京)此后,楊佳向公安部門投訴,要求公安機關開除有關民警,并賠償其精神損失。但最后都不了了之,楊佳無疑是受挫的最大一方,而上海警方似乎也「仁至義盡」了。可是,為什么楊佳后來沒有放棄呢?是否與楊佳10月5日夜至凌晨接受警方6個小時的訊問程式上有問題有關呢?這篇評論似乎力挺楊佳「不拋棄、不放棄」,稱楊佳作為一個公民,直到行凶報復殺人襲警之前,還是先「禮」后凶的,正常行使了一個公民所擁有的權利。
值得質疑的問題是,從去年10月5日遭查到今年7月1日行凶,楊佳從一個守法公民到一個犯罪嫌疑人,這中間經過警方兩次赴京調解,事情的結果絲毫沒有向好的方面發展,就留給人們一長串思索。是否因為楊佳提出的1萬元賠償及其他要求過高?還是今年3月15日赴京調解之后,再也沒有讓他感到事情有經過官方妥善處理的希望?我們不知道上海警方對類似情況調解無效后是如何處置的,很有可能是採取「冷處理」,拖延戰朮。按道理說,很多矛盾是可以拖著不辦的。拖著拖著就不用辦了。但是,事情也有另外的一面,時間拖得越長,積怨越深,一旦總爆發就難以收拾。既然警方認為需要調解,并專程赴京,又瞭解當事人孤兒寡母的窘況以及性格執拗的特點,就沒有理由任其調解無效,「迫使」一個公民作出最壞的選擇。最后,作者把話題歸到「調解」這個焦點上,稱「調解是一門藝朮,既要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好的調解,說服對手放下武器。壞的調解,則是讓公民成為罪犯。我猜想,上海警方的兩次赴京調解無效,教訓可能在原則性過強,而靈活性欠缺。從民警6死4傷的結果看以及罪犯最終也要以命抵命,總共是7條人命,如果當時1萬元賠償即使高了一些也接受了,或許可能避免這次驚天血桉。我們在調解人民內部矛盾時,始終有一個誤區:總擔心當事人得寸進尺,漫天要價,而採取能省則省、能免則免的辦法,往往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因小而失大。」
如果楊佳作為一個公民,直到行凶報復殺人襲警之前,都是先「禮」后凶,都是一個正面的「許三多」,都在正常行使了一個公民所擁有的權利,那么上海警方對事后發生的悲劇應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可上海警方會向公眾檢討自己的過失嗎?上海媒體有對上海警方的批評嗎?想起1999年,北京青年黃謙到上海找同學未遇,僅僅因為見到派出所前「有困難找員警「的牌子就輕信于心,隨即被上海警方無情收容,在牢里被獄頭逼著唱「世上只有媽媽好」,在遣送的路上飽嘗飢寒交迫又腹瀉不止,到江蘇徐州差點沒死掉。《中國青年報》有報導,上海媒體歷來裝聾作啞,上海警方何時公開檢討過這個過失,何時正面直視過這個警界侵犯人權的極端丑聞?
再看《北京晚報》對楊佳桉的評論,自然比上海媒體的評論更加客觀些,畢竟異地監督也是當下媒體的特色。不過,紙媒體對事件的評論多數是隔靴撓癢,而在網路上則是一針見血,力挺楊佳「殺得好」的聲浪一陣比一陣高,甚至有人稱其為「俠客」,這種非理性的稱讚或許是說明楊佳的個人權利遭遇了上海警方的某種侵犯,楊佳有冤情,否則一個熱愛生活的人不會這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不會那么仇恨。
我們看到在網路上,楊佳的旅游生活圖片,包括「一個老光棍對結交美女」的渴望,一一被公開,網友們也似乎津津樂道,但回到一個主題,就是為什么楊佳對上海員警,尤其是上海警察局里面的督察那么仇恨呢?至今,上海警方仍然沒有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說法,所謂群眾利益無小事,其實是群眾利益都是屁大的小事了。
一輛自行車引發的血桉,與貴州瓮安一個女中學生死因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兩件事情都與公安機關有關,與民警辦桉有關,但官方最后作出的真相結論卻總是讓人難以信服,官方的公信力也隨之跌至最低點。如果這樣的不幸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這樣的真相結論一而再、再而三地作出,恐怕「不拋棄、不放棄」的「反面許三多」還會踴躍出現,群眾利益無小事就會變成一句空話,這個社會就沒有什么穩定可言了。
(●作者昝愛宗,浙江杭州,中國交通報記者,獨立中文筆會會員)
| 实拍:北京首次警察配冲锋枪上街,气氛严峻(图)
距离奥运召开20天之际,北京街头出现大批全副武装的武警、特警和警察,警察也破天荒第一次持冲锋枪上街。从武装人员的表情和姿势,做好了应付袭击的准备。北京居民向博讯记者表示,1989年天安门镇压后,警察也没有持枪上街,这次如临大敌,感觉北京就是伊拉克。 消息人士表示,一切服从平安奥运,奥运给这些警察带来玩真抢的机会。由于形势的变化,北京过去提出的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好运北京,统统不在提出了。“平安奥运”取而代之,满大街全是保平安的标语。多年来,大陆民众对主流煤体宣传形成按正话反同的惯例,这些现象显示目前奥运蕴藏很不平安的因素。 博讯另据可靠消息,为了接纳大批武警,一些科研机构腾出房子,让武警入住。一个科研大楼住了800名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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