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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炸彈響,奧運拆彈忙/群體性事件正在考驗中國/警方通報公交車爆炸案件
發佈時間: 7/22/2008 12:36:02 PM 被閲覽數: 10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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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炸彈響,奧運拆彈忙


2008/07/22 


昆明炸彈響,奧運拆彈忙

東方日報/昨日早晨,云南昆明上班高峰期間,突然發生連環炸彈爆炸,導致最少二人死亡、十多人受傷。當地公安勘察現場后,發現爆炸原因是有人蓄意將定時炸彈綁在前排乘客座位下引起的。由于事發于奧運前的敏感時期,這兩宗爆炸亦蒙上恐怖襲擊的陰影。

這兩宗連環爆炸,發生時間特別微妙,選擇在早晨上班高峰期作桉,目的就是想提高殺傷力,擴大襲擊的影響﹔而採取連環爆炸,又說明今次爆炸不是針對個人的謀殺,而是針對整個社會的襲擊,目的相當明確。整個手法,很有點美國「九一一事件」的味道。

幕后黑手到底是誰,各界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追求西藏獨立的藏青會組織,因為藏青會的主要成員很多是來自云南香格里拉地區。上次達賴的私人代表與中央政府代表談判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引發藏青會的反彈,由于目前西藏、青海當局控制嚴密,藏青會無法下手,遂挑選防范比較薄弱的昆明動手。還有人認為是弱勢基層民眾,因為上訴無門,被迫鋌而走險。近一段時間,云南先后發生因利益糾紛、礦權開發等引爆的多宗群體突發事件。

弱勢社群受壓突發事件頻生

本月十九日,云南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生一起暴力沖突事件,當地膠農因利益糾紛與當地橡膠企業發生沖突,當地公安在傳喚沖突人員時,遭當地村民暴力圍攻,多名警察受傷、多輛警車被砸,公安開槍打死兩人。在此背景下,會不會有膠農鋌而走險,報復社會,也未可知。

炸彈雖然在西南邊陲炸響,但卻令中南海極為震動。距離奧運開幕不到二十天,奧運恐怖襲擊進入高危期,類似的事件自然讓北京憂心忡忡。雖然當局今次以打草驚蛇的方式,高調宣傳奧運安保,甚至以公開懸賞的方式,徵求恐怖襲擊的線索,但從目前情況看,仍然防不勝防。

事實上,几個月前上海曾發生一宗汽油彈火燒公交車、導致多人死亡事件,但當局至今也未能公布調查結果,到底是偶發事件,還是恐怖事件亦沒有定性。公共交通接連出現這種惡性事件,讓民眾平添了几分恐懼。類似的爆炸事件雖然損失慘重,但社會恐怖心理的醫治卻更要費盡周折,勢將消耗大量的社會成本。

其實,北京要辦一屆和諧奧運,拆彈工作應早就提前,尤其是緩和社會矛盾和民族沖突問題上,應早作謀划、早作決斷。對于一些特別容易引發糾紛的徵地、拆遷、復轉軍人等問題,應想方設法統籌解決﹔對于一些民憤極大、民怨集中的地方官,應公開罷免,以此緩和日益尖銳的矛盾。但當局遲遲下不了決心,終于積重難返,各類炸彈拆不勝拆。這或許是體制性的悲哀。

 

昆明市警方通報公交車爆炸案件偵破工作(圖)

2008/07/22 


  7月21日,昆明市兩輛54路巴士在市內潘家灣公交車站台和人民西路與昌源中路交叉口時分別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4人受傷。在當地政府的疏導和組織下,昆明的公共交通并未受到很大影響,爆炸發生地點也于當晚解除封鎖,發生爆炸的54路巴士也已經恢復運營。市內各條道路基本順暢,公交車輛運行正常。圖為7月22日,昆明市民在潘家灣公交站台准備搭乘54路巴士。

昆明警方22日下午3點召開新聞發布會,昆明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杜敏向媒體通報昆明“7﹒21”公交車爆炸案件偵破工作。

    通報的情況全文如下:

  7月21日7時05分和8時05分,在昆明市分別發生兩起公交車爆炸案件。經昆明市公安機關查明,從岷山公交車場始發的公交車共有兩條線路,分別為54路和K2線,發生爆炸的2輛公交車均為54路車。其中:第一現場爆炸的公交車(車牌號云AS2035)為54路線當日發車的第二輛,6時15分從岷山發車,由西向東行駛至終點站曇華寺后返回,7時05分行至人民西路潘家灣公交車站時發生爆炸。第二現場爆炸的公交車(車牌號云AS1822)為54路線當日發車的第七輛, 6時36分從岷山發車,由西向東行駛至終點站曇華寺返回,至人民西路與西昌路交叉口時,因第一現場交通管制,該車從小西門繞行至人民西路與海源中路交叉口時于8時05分發生爆炸。兩起爆炸案共造成2死14傷。

  目前,兩個爆炸現場死傷者情況已基本查明。其中:人民西路與西昌路口第一爆炸現場1死10傷。死者為王德芝(女,30歲,楚雄牟定縣人)。人民西路與海源中路路口第二爆炸現場1死4傷。死者為陳大飛(男,26歲,曲靖宣威人)。

  兩起爆炸案發生后,昆明公安、衛生部門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首要任務是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分別將受傷人員送往昆明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和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并迅速對交通實行管制,對現場進行勘查。案發后,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仇和,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祖林,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海文達,省公安廳副廳長先燕明、羅石文和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杜敏,市政府副市長陳勇以及省廳、市局各有關單位領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指揮處置工作。隨后,仇和書記、張祖林市長到醫院看望慰問受傷人員。

  經初步勘驗,兩車爆炸物均系硝胺炸藥。爆炸導致云AS2035車身左前側嚴重受損,全車玻璃破碎,車廂內部分設施受損嚴重﹔云AS1822車廂后部及車頂受損,車身兩側窗玻璃破碎,前后擋風玻璃破碎,車廂內部分設施受損。截止21日19時43分,兩起爆炸案現場勘察的工作已基本結束,現場交通恢復。

    公安部和省市領導對案件高度重視

  案件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省委書記白恩培,省委副書記、省長秦光榮,省委常委、副省長羅正富,副省長曹建方,省政府祕書長丁紹祥等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仇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孟蘇鐵,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祖林等領導,分別到達專案組工作現場,對案偵及相關工作作出明確指示。

  各級領導重點要求:一是全力搶救傷員﹔二是做好現場勘查和現場保護﹔三是加強案件偵破工作﹔四是加強安全防范措施﹔五是做好輿論引導和宣傳工作。

  7月21日晚,省委副書記、省長秦光榮代表省委、省政府來到市公安局參加“7.21”專案工作會,對案偵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采取的工作措施

  目前,省市公安機關已成立“7.21”專案組,由省委和省公安廳、市公安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和副組長,并抽調省、市、區公安機關精干力量,組成現場勘查、案件調查、宣傳報道等7個工作組,全面開展案件調查及相關工作。目前公安部已派專家到達昆明,對案發現場連夜進行勘驗。公安機關已加強對四城區特別是重點要害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巡邏防控,交警上路執勤,確保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這兩起案件針對了市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了普通市民的傷亡,這是全人類都共同聲討的暴行,案件發生后遭到了廣大市民的憤怒譴責,公安機關非常清楚自己肩負的責任,也正在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市民也體現了應有的理智和穩定,社會情緒總體比較平穩。

  我們應該看到,昆明市的社會治安形勢總體上是穩定的,市民是有安全感的。自昆明市公安機關去年12月12日開始啟動打防“兩搶”犯罪工作以來,通過采取綜合措施重拳打擊了“兩搶”這一影響社會治安的街面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兩搶”接報警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7%以上,日均接報警數已降至每日10件左右,最低降為每日3件,同時通過打防“兩搶”等犯罪活動,整體帶動了全市刑事、治安案件的大幅下降,形成了良好的社會治安形勢。對于7月21日發生的這兩起突發的公交車爆炸案,我們相信在省、市黨委、政府和省公安廳的堅強領導下,昆明市公安機關有信心、有決心、也有能力偵破此案件,讓黨委、政府放心,讓人民群眾安心。

  從昨天以來,廣大媒體對“7.21”案件進行了大量客觀公正的報道,對滿足廣大市民知情權,維護社會穩定,幫助案件偵破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體現了廣大媒體強烈的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我們希望媒體繼續發揮這些重要作用,發動廣大市民積極提供線索協助偵查破案。公安機關今天已發出公告,希望廣大市民關心和支持案件的偵破工作,請21日6時7時10分乘坐過車牌號“云AS2035”的54路公交車從岷山發車至曇華寺往返到潘家灣公交車站之間,6時36分至8時10分之間乘坐過車牌號為“云AS1822”的54路公交車從岷山發車至曇華寺往返到人民西路與昌源中路交叉口之間的市民和線路沿途群眾、在事發地周邊載客的出租車駕駛員,以及全市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破案線索。公安機關對提供線索破獲案件的,獎勵人民幣10萬元。

 

 

群體性事件正在考驗中國


2008/07/22 


南方網
北京人楊佳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制造的“血案”尚未平息,云南普洱市又發生一起警民暴力沖突血案。據《云南日報》7月20日報道,孟連縣公信鄉、勐馬鎮部分膠農因利益糾紛與當地橡膠企業發生沖突,當地公安民警依法傳喚在沖突中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時,遭到當地部分村民暴力圍攻,致使多名民警受傷、多輛警車被砸。公安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槍自衛,致多名村民受傷,其中2人因搶救無效死亡。

這是繼“瓮安事件”、“府谷事件”、“惠州事件”之后的又一起群體性沖突事件,盡管目前當地的事態已穩定,人們也有理由相信會得到妥善處置,但在短短一個月內群體性事件如此密集發生,還是令人有些惶惑不安。連續一個月來,大眾傳媒對此評述應有盡有,反思、總結、建言的文章在網上隨處可見,不知為什么,就是在這樣的一連串的痛定思痛中,類似事件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卻有“群體性”爆發的征兆。

關于這些事件的“類似”之處和起因不用細說,在每次“穩定群眾的情緒,聽取群眾的訴求”的“重要指示”背后,都可以感受到隱藏著多么突出的社會矛盾。正像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所言: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干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群眾意見很大,不但導致干群關系緊張,而且促使警民關系緊張。應該說,這句話比較公正,放在其中任何一個事件中都恰如其分,不過,倘若把這些事件放在一起看,就有以偏蓋全之虞了。

從貴州、陝西、云南到廣東、上海,群體性事件的發生不分地域不受經濟條件所限,具有極強的普遍性。如果把問題歸結到“一些人”身上,這樣的“工作方法”同樣是“簡單”。一方面,要從理論上承認群體性事件是利益紛爭,就必須認可那些群眾都是有血有肉的公民,他們生活在中國社會的最底層,其訴求不過是為了生存。就算有人借機煽動,民眾的情緒有如此低的燃點,是不是說明當地的社會矛盾已經嚴重到了極限?另一方面,一個月之內5個省市連續發生類似事件,如果石宗源說的令人信服,那么“群眾意見很大”就不再是個別地域性的問題,而逐漸成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

有一種普遍認同的說法,認為現在的中國社會是轉型時期,在經濟建設中每個方面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產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還有一種論調認為,對刁民要硬氣。在這些人眼里,群體性事件的背后都有黑勢力策划和操縱,不鋤之不足以顯示國家機器的強大,寧可像有些美國人那樣把所有不同政見者當恐怖分子,也毫不手軟。當然,秉持第二種態度的人畢竟是極少數,而正是這些極少數人,在持第一種態度者的默許或配合下,橫征暴斂,魚肉鄉里,老百姓稍有不從,就“隨便動用警力”,甚至干脆把人逼上絕路。

從理論角度說,在利益主體多元化的今天,弱勢群體的利益表達途徑已成為無法回避的問題。以“楊佳事件”為例,《北京晚報》近期在論及“一輛自行車引發的血案”時說:作為一個公民的楊佳,直到行凶報復殺人襲警之前,還是先“禮”后凶的,正常行使了一個公民所擁有的表達權利。促使他走上絕路的原因是,從去年10月5日受到上海警方調查,歷經多半年的時間,雖經過兩次調解,楊佳的申辯卻沒有使結果有絲毫良性變化,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才“迫使”他作出了最壞的選擇。

楊佳固然不能代表群體性事件中的所有民眾,而他們卻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究竟是什么原因“迫使”他們產生了“魚死網破”心理不得而知,但這種“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的絕望情緒太可怕了,它的蔓延直接威脅著社會的穩定和安全。站在這個基點上分析,几起群體性事件雖然規模很小,暴露出的實質卻是重大社會問題。

相當長一個時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強調經濟發展,忽略了應有的服務職能。比如在公共事業范圍內,修路要過路費,建校要集資費,拆遷要勞務費,對治下百姓敲膏吸髓,刮地三尺,所作所為甚至比黑幫有過之而無不及。一邊是豪華辦公樓拔地而起,高檔橋車云集,另一邊是貧困潦倒,看不起病、上不起學的現象叢生,以致有人為眼前區區小利鋌而走險。從近期几起群體性事件看,一些矛盾原本可以得到很好解決,只是因為有人對“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熟視無睹,或者從開始就站在了民眾的對立面,才激起了民憤。

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曾經說過:“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改革是中國發展生產力的必由之路》1985年)他還發出警告:“……有少數人富裕起來,但大量的人會長期處于貧困狀態,中國就會發生鬧革命的問題。”(《吸取歷史經驗,防止錯誤傾向》1987 年)看來,這個論斷的確高屋建瓴,因為時下越來越多的群體性事件正在考驗著中國。好在各級政府已經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制訂出了一系列有關條例和預案,竭盡全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但是,僅僅有文字上的條例和預案尚且不夠,什么時候能把民生問題提升到國家利益層次,才能真正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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