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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女教師20年“修煉”成局長 兩年淪為階下囚
發佈時間: 7/27/2008 8:43:24 PM 被閲覽數: 129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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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7 | 重慶晚報
一位小學女教師,花了至少20年,終于“修煉”成處級干部。
然而,她從處級干部墮落為階下囚,僅僅兩年。
在涪陵區很長時間里,她給公眾的印象是干練、有魄力、能言善辯,是一個女強人。
她叫羅姝俐,在涪陵區畜牧食品局局長位置上落馬。經市高院二審后,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數罪并罰判刑10年。前天,剛剛收到終審判決的市檢察院三分院反貪檢察官向記者講述了此案的幕后故事。
舉報信牽出女局長
1960年出生的羅姝俐最早是一名小學老師,之后調到原涪陵地區農校任教,再后來又調至涪陵地區農業系統工作。剛調到政府部門時,羅姝俐沒有任何職務,因其工作出色,逐漸從一個一般干部慢慢得到提拔,升為處級干部。歷任該區農業局黨委書記、農機局局長兼黨委書記、畜牧食品局局長兼黨委副書記、區政協委員。
干練、有魄力、能言善辯、女強人,年輕時應是個漂亮女人──這是羅姝俐給涪陵市民的印象﹔能說、敢說、敢做,是她給涪陵政界的印象﹔有能力、辦事果斷,是她原來的下屬對她的評價。
2007年6月,羅姝俐剛調任區畜牧食品局局長兩個月,市檢察院第三分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就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舉報人說,羅姝俐在任農機局局長時,用國家的錢給她弟弟辦公司﹔在任農業局黨委書記時,干部職工的集資房遲遲未交付。
反貪干警決定先從羅姝俐弟弟的公司查起。通過銀行,反貪干警找出了一筆資金流向:農機局計財科會計在2006年1月,從該局賬戶中取款40萬元并匯入弘毛農機公司賬戶。反貪干警通過多方調查,了解到弘毛農機公司正是羅姝俐弟弟的公司。
巧舌如簧企圖過關
當羅姝俐被拘傳到三分院時,她起初沒有絲毫懼怕。“我是黨一手提拔起來的干部,組織培養了我,我不可能去干違法犯罪的事情。”這是羅姝俐在回答反貪干警詢問時常說的話。反貪干警回憶,羅姝俐相當能言善辯,經常把干警們的詢問話題轉移,扯到不相干的事情上。
見羅姝俐企圖蒙混過關,反貪干警就讓她說明其弟弟成立公司時的注冊資金來源情況。羅姝俐則稱,弟弟開辦公司缺少注冊資金,就由農機局借款給他。“這是單位借出的錢,是經局領導集體開會討論研究決定的,每個局領導都知道這件事情。”
當反貪干警拿出其他局領導“根本不知到借款墊資一事”的証言時,羅姝俐終于不再狡辯,交代了她第一件犯罪事實。
在2005年底到2006年初時,羅姝俐的弟弟想在涪陵做生意。羅姝俐知道做農機生意有國家補貼,于是決定大力扶持弟弟做農機生意。但成立公司需要注冊資金,而弟弟沒有這么多錢。于是,羅姝俐在其他局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安排單位財務人員將該局小金庫中的40萬元轉到弘毛農機公司的臨時賬戶上。
40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羅姝俐還是有些擔心,多次催促弟弟把錢還上。其弟也在公司注冊成立不到半月時間,就還了這筆錢。
台上廉政台下貪污
涪陵區農機局在2006年出台了局級領導和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分工責任制。在該局出台的10條黨風廉政措施中,羅姝俐在5項具體工作中擔任責任領В渲?項具體工作直接涉及反腐敗,1項工作是防止以權謀私。
羅姝俐在全局大會上信誓旦旦表示要抓廉政工作,而會下不但不自查自糾,卻先腐敗起來,不僅將公款挪用給弟弟辦公司,還貪污單位公款。
2005年9月,羅姝俐接任農機局局長時,接手了該局小金庫100多萬元資金。該小金庫由該局一位出納和一位財務副科長保管。2007年4月28日,羅姝俐被任命為畜牧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離任前,由她代表農機局簽字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其任職期間的經濟進行審計。當時她授意財務副科長,隱瞞其保管的60多萬元小金庫資金的情況不審計。之后移交工作時,這筆小金庫也未隨同移交。她當時的想法是過一段時間后,由她和財務副科長把這筆錢平分了。
2007年7月8日,負責管小金庫的財務副科長從中取出5萬元交給羅姝俐。羅姝俐收下后隨手就放了1萬元現金在自己平時攜帶的挎包中,用于日常生活開支。
此外,羅姝俐還在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主管涪陵區農業局集資建房工作時,以安全文明措施費的名義,5次收受賄賂共5.3萬元。歸案后,她還主動交代了檢察機關沒有掌握的另外7萬多元的受賄事實。
十萬現金行賄副區長
反貪干警回憶,羅姝俐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后,仍有些支支吾吾、欲言又止。“當時能夠感覺到她還想說什么,我們就給她做思想工作,告訴她檢舉揭發他人可以減輕處罰。”
“我給孔軍行過賄。”羅姝俐這句話讓反貪干警吃驚不小。當時,孔軍是涪陵區分管農業的副區長。經查証,時任農機局局長的羅姝俐為了干出政績,想找領導多撥點款,便經常在這位分管副區長面前訴苦。2007年1月,當農機局領到區財政撥付的區長支農專項資金20萬元時,羅姝俐高興不已。
為感謝孔軍,同時也是為了讓孔軍以后多撥付一點經費給農機局,羅姝俐安排了一場飯局。她同時安排財務人員從單位小金庫中取出10萬元現金,裝在一個黑色挎包里。酒足飯飽后,她將這10萬元現金交給孔軍,說是“包的一包榨菜”。孔軍心照不宣地笑納了。
行賄后,羅姝俐向孔軍提出給農機局撥付100萬元農機購機補貼款,但孔軍一直沒有審批。羅姝俐見補貼款遲遲沒有著落,竟在一次會議上當眾與孔軍發生爭執,讓孔軍下不了台。但在几天后,孔軍就安排財政局提前預支2007年區長支農專項資金60萬元給農機局。
根據羅姝俐的交待,司法機關后來查出孔軍受賄18萬元,市三中院對其判刑10年。
二審判處十年徒刑
今年1月30日,市三中院對羅姝俐進行了宣判。法院認為,羅姝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區農機局局長、黨委書記,主管單位小金庫的職務之便,侵吞公款5萬元,構成了貪污罪,判刑3年﹔其還利用該職務便利,挪用公款40萬元給自己弟弟注冊公司進行營利活動,構成挪用公款罪,判刑2年﹔其還利用擔任區農業局黨委書記、單位集資建房領導小組組長的職務之便,收受建筑公司賄賂12萬余元,構成受賄罪,判刑10年。對其數罪并罰判刑14年,并追繳所得贓款。
羅姝俐不服,上訴到市高院。高院二審后認為,二審期間,其家人代為退還了部分贓款,同時考慮到其立功表現,終審認定貪污罪判刑3年,挪用公款罪判刑2年,受賄罪判刑7年。最后合并執行10年徒刑,追繳違法所得。(羅彬 秦江澤)
記者手記
官場腐敗窩案不容忽視
羅姝俐牽出了孔軍,使這件反腐案由處級干部深挖出了副廳級貪官。記者進而想到了渝中區原副區長王政受賄966萬元、渝中區原紀委書記鄭維受賄120萬元、沙坪壩區原副區長陳明受賄76萬余元的窩案。
記者采寫多年法制新聞,發現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那就是貪官窩案在近年來呈上升趨勢。
我們暫且不去考証現在是貪官多了,還是檢察機關打擊力度加大了。能夠公開的事實是,窩案的涉案官員之間,往往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大家相互關照、相互維護、相互利用潛規則,把某個地區或部門打造成自己的地盤。即便有人舉報,因為有這樣一個利益團體存在,他們就可以通過公關或其他方式,努力達到阻礙調查的目的。
腐敗窩案是群體性犯罪,比個人腐敗案影響更壞,危害更大。一旦案發,就會引起社會震動。所以,有關部門應當重點關注腐敗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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