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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煤礦非法開采掏空村庄 法院卻判村民賠800萬
發佈時間: 9/11/2008 11:54:30 AM 被閲覽數: 30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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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煤礦非法開采掏空村庄 法院卻判村民賠800萬


2008/09/11 


中國網 

  據陝西電視台《今日點擊》報道,陝西橫山縣一處煤礦非法越界開采,掏空了村庄地下的土地,造成土地陷裂、房屋裂縫、泉水斷流。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村民卻被縣法院以“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為由判賠800萬。面對巨額賠償,村民們異常憤怒,直指法院是“煤老板的法院”。而記者調查發現,這家正在“正常生產”的煤礦居然是一家兩年未曾年檢的非法煤礦。

  威逼利誘煤礦許下空頭承諾 地下開采地上地震

  慕中山村位于橫山縣韓岔鄉境內,這里地處深山,交通閉塞,是一個典型的黃土高原村落。 “一口井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依然是這里村民們傳統的生活方式。然而,從2003年起,這種寧靜和諧的生活卻被當地一家私人經營的東方紅煤礦的越界開采打亂。

  白培華老人回憶說:“從2003年起,東方紅煤礦就在我們村底下采煤,當時破壞不大,只有20多戶的房子裂了。”

  村民們所說的東方紅煤礦位于距慕中山村庄不遠的山坡下。2003年,因煤礦開采引起地上部分房屋開裂,東方紅煤礦不僅和當時受害的慕中山村西窪村民小組簽訂了調解協議,而且還與尚未受到影響的另外兩個村民小組也簽了同樣的調解協議。協議主要內容為:甲方在開采煤炭的過程中,可能會對乙方的住宅、水井及輔助設施造成損壞,為此進行一次性補償,每個村民小組補償金額由19.8萬到29.6萬不等。

  村民:“當時不簽不行,人家說了,你簽了還能拿點錢,你不簽,一分錢也沒有。咱老百姓,沒辦法,只好簽了。”

  慕中山村民小組長范廷仁:“當時讓我拿上協議,挨家挨戶去找村民簽字。我一看就說這是不平等條約,萬一你們把村庄底下采空了,我們往哪里去?他們說放心吧,我們只過巷,不會在村子底下開采。”

  村民們說,正是因為相信了礦上這句“只過巷,不開采”的口頭承諾,當時他們才在協議上簽了字。然而,接下來事態的發展出乎村民的預料,礦上“只過巷不開采”的承諾完全是句空話。

  村民:“有一次我在地里,突然搖了起來,我站都站不穩,再一看,我旁邊的驢也在搖,我還說,哎呀,地震了。長這么大還沒經過地震,以為這就是地震。”

  記者:“是地震了嗎?”

  村民:“哪里是地震?是地下碳窯在放炮哩。”

  村民們開始懷疑東方紅煤礦違反協議越界開采,然而卻苦于沒有証據。就在這個時候,他們發現,自己賴以生存的水源正在逐漸枯竭。

  村民范廷喜領著記者來到一處已經干涸的泉眼,“這里原來是一個泉,水很旺,我們村都在這里吃水,你舀一桶,它就往外冒一桶,有時吃不完,水就從這里流到溝里去了。”

  記者:“后來呢?什么時候干的?”

  范延喜:“前几年,地下一采空,這里就沒水了。”

  劉玉蘭老太太回憶說:“那泉水好得很,全村人都吃那里的水,前几年干了,后來,又在那里打井,開始還有水,后來又沒了。”

  由于全村的水井都干了,村民們被迫從廢棄的礦井里抽水吃。

  村民范廷喜:“村里沒水以后,我們就從這里抽水吃。這以前是個煤窯,我都從這里面背過碳,工人們在那里又是大便又是小便,現在我們沒辦法,只好吃這里的水。”

  村民:“這水是咸的,難吃的很!吃了拉肚子。”

  沒水吃造成了村民生活不便,更大的危害是村民們整日居住在危險之中,全村80%的房屋開裂。

  村民領著記者查看他們的房屋,到處都有清晰可見的裂縫。

  記者:“什么時候裂的?”

  村民白成山:“前兩三年,地下采空了,房子就裂了。”

  村民成英:“房子裂成這樣子,住到里面都害怕,晚上我讓孩子睡在院子里,屋里不敢住。”

  慕中山村民小組長范廷仁:“這個村的房子以前好好的,只要是底下煤礦開采過的地方,房子就開始開裂。現在全村80%的房子都裂了。”

  村民們几年來就這樣提心吊膽地生活著。更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從今年開始,一條巨大的裂縫出現在他們賴以生存的耕地上,土地也因缺水而荒蕪。

 記者:“這是什么時候開裂的?”

  村民范廷喜:“這是今年三四月份開裂的,一直從那座山裂到那邊,有兩公里長。”

  記者:“這里以前是庄稼地嗎?”



  村民:“以前種庄稼,現在種不成了,荒了,因為地一裂開,水分就跑了,種了也不長。”

  村民白成虎:“你看那塊地,原來是塊水地,我們全村人都在那里種菜,后來,礦上把我們的水源斷了,那地什么也種不成了。全荒了。”

  面對日益惡化的生存環境,憤怒的慕中山村民不斷找東方紅煤礦論理,然而,礦上以雙方簽過一次性補償協議為由,將村民拒之門外,雙方為此發生了多次沖突。那么,東方紅煤礦到底有沒有越界開采呢?帶著這一問題,記者來到橫山縣礦管局。

  橫山縣礦管局長馬玉林告訴記者:“從2003年起,我們就規定,只要這個村子有四五戶人居住,村子底下是嚴禁進去的。”

  記者:“那么,去年你們測的結果是什么?”

  馬玉林:“去年測的結果是,這個村子底下采空了。”

  馬玉林局長告訴記者,調查后他們發現,不僅慕中山村地下被采空,而且支撐村庄的保安煤柱也遭到了破壞。

  馬玉林:“規定保安煤柱是70米,他們采的只剩下40米。”

  這是受橫山縣礦管局委托,由榆神煤炭建筑設計有限公司作的《關于東方紅煤礦采空區對慕中山村的影響評價》報告。在這份評價報告中可以明顯看到,(礦井開采現狀圖)整個慕中山村正處于東方紅煤礦采空區的中心位置,村庄已經處于懸空狀態。評價報告中有這樣一個重要結論:根據分析,其他村庄區域下部蜂窩狀采空區大面積老頂長距離懸空后,達到一定時間和一定距離時,導致突然斷裂,造成地面塌陷,將會威脅道慕柱山村村民的生活財產安全,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橫山縣韓岔鄉書記張錦鵬說:“如果煤礦按規定開采,那么,村子底下就不會出現采空,也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

  村民要求合法搬遷 官員要求村民為縣經濟“保駕護航”

  由于慕中山村子底下已被東方紅煤礦越界采空,整個村子成了懸空村,為此村民們強烈要求東方紅煤礦對整個村子進行搬遷。

  村民:“我們要求不高,你把我們住的地下采空了,我們無法住了,你把我們搬走,這該行吧?我們不要錢,只要把我們安頓好就行。”

  村民們說,他們這一要求符合國家及榆林市的有關規定。

  隨后,記者了解到,《榆林市預防煤礦大面積冒頂和火災傷亡事故的意見》第三條規定:加強地質災害預防。落實煤礦企業對煤礦采空區和地表變化等情況的監測責任,由地質災害防治部門對地方煤礦進行逐個核查,划出塌陷區和危險區,并進行預警預報,監督煤礦企業做好受威脅群眾的搬遷和地質災害治理工作。然而,村民們一次次把問題反映到橫山縣礦管局和主管領導那里,得到的答復讓他們一次次的失望。

  村民白培華:“我們找到他們反映,他們說,我們要為橫山縣的經濟發展保駕護航。橫山經濟要發展,難道我們老百姓的生命就不重要了。”

  隨后的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在2006年和2007年,針對東方紅煤礦的越界開采行為,橫山縣礦管局曾經勒令礦上停產整頓,但短暫的整頓并沒有擋住煤礦的違法行為,之后,越界開采愈演愈烈!對此,橫山縣礦管局竟表示,他們在管理上已經盡力了。

  橫山縣礦管局辦公室副主任張丙團:“國家法律規定不許犯法,但還是有人要殺人,就是這個道理。”

  橫山縣礦管局局長馬玉林:“現在煤炭是這樣的價格,我們又不是警察,天天坐在井口,我們人力又有限,所以我認為,我們在管理上是盡力了。”

村民維權被判天價賠付

  政府監管部門的無力,更加助長了東方紅煤礦越界開采的氣焰,無奈之下,村民只好阻擋煤礦的開采,沒想到東方紅煤礦把阻擋煤礦生產的7位村民代表白成凱、薛亞軍等人告上了法庭。

  橫山縣法院調查后認為:東方紅煤礦雖然在2006年和2007年有過越界開采行為,但后來經過整頓,已停止了越界開采,所以它的采礦行為屬合法的生產經營,應受法律保護。法院據此判決,7位村民代表賠償東方紅煤礦停產損失費每天20055.92元,總計達八百多萬元。



  7名村民代表不服,又上訴至榆林中院,榆林中院基本維持了橫山縣法院的判決,只是將賠償金額由原來的每天兩萬多元降為每天賠償3281.09元,總計130多萬元。

  面對高達百萬元的巨額賠償,村民們怎么也想不通,“把我們地下采的空空的,還要逮我們的人,我們是偷了搶了?我們是黑老百姓,沒有活路了。”

  煤礦生產不合法 村民怒斥:這是煤老板的法院

  兩級法院的判決都基于東方紅煤礦是在合法經營,所以才判決7位村民賠償130多萬元的停產損失費,然而,仔細調查后,記者還是發現了問題。從判決書上看,7位村民代表是從2007年6月16日起開始阻擋東方紅煤礦生產,而2007年9月,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設計有限公司作出的《影響評價》里卻清楚地寫著:東方紅煤礦目前正在開采北五、六巷和南三巷,其中北四巷和南二巷以東開采已越出井田邊界。

  村民白培華:“我們問法院,究竟是誰先違法?是他先違法開采,還是我們先阻擋?法院不采信我們的意見。”

  村民憤怒地說:“這是煤老板的法院 不是我們老百姓的法院。”

  調查中記者還發現,東方紅煤礦的營業執照2006年11月就已經到期,之后再也沒有進行年檢。

  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營業執照是企業法人資格的憑証,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注冊,以及不對營業執照進行年鑑,一律屬非法經營。

  對于這樣的煤礦,法院又是如何認定為合法生產經營的呢?記者就此問題兩次前往橫山縣法院進行采訪,均遭到拒絕。

  隨后,記者試圖采訪煤礦董事長尚建軍,也遭到了拒絕。

  東方紅煤礦董事長尚建軍:“采訪就不需要了,這件事,還是低調點好。”

  拒絕煤礦出錢290萬的搬遷意見 兩村民被刑拘

  耐人尋味的是,法院判決生效后,勝了官司的東方紅煤礦董事長尚建軍又同意拿出290萬元對慕中山村120戶村民進行搬遷。

  村民代表:這290萬是孫縣長給我們13個村民代表親口說的,他說這錢是搬遷費,我們說這點錢不夠搬,他又當場說這是搬遷補償費。我們當場表示不接受,因為搬不了。這點錢平均到每家,就是兩萬元左右,還不夠修窯面面。

  就搬遷補償問題,村民和東方紅煤礦多次溝通,始終未能達成一致。在雙方談判破裂五六天之后,橫山縣法院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為由,對其中兩名村民實行了刑事拘留。

  村民代表:你既然判了我們,你為什么還要給我們錢?你給我們錢,你為什么還要判我們?(來源:西部網)

  編后話:

  一方是煤老板越界開采的經濟利益,另一方是120戶住在懸空村里480多名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兩者孰輕孰重不言而喻!然而面對煤礦猖獗的非法開采行為,礦管部門的監管軟弱無力,法院未核清事實、草率判決!如果說煤老板的做法“懸空”了這座村庄,當地礦管部門和法院的做法則“懸空”了老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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