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原國家民委官員、民族大世界商場總經理杜茂基侵吞公款共計2592.1788萬元,分贓2062.1788萬元。並收取100萬元賄賂。他管理能力強,分贓時出手大方,成為下屬們的"偶像"。  庭審現場 杜茂基在被調查之前感到風聲甚緊,便一再告訴劉駿等人“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法院開庭審理時,杜茂基在法庭上表示:“都是我的錯,是我把他們(劉駿等人)拉倒的。” 民族大世界商場位于北京最繁華的商業區之一西單,在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中,這處平房商場顯得很不起眼。它以經營低檔的服裝鞋帽為主,便宜的商品二三十元,價格高的不過一兩百元。可就是這不起眼的商場,一度成為杜茂基瘋狂斂財的主要來源。 杜茂基原系國家民委辦公廳副主任兼機關服務局局長、民族大世界商場總經理,2001年6月至2006年12月期間,他單獨或分別伙同民族大世界商場常務副總經理劉駿、總經理助理兼財務部經理李靜蘭等人截留私分商場商戶上交的租金,並以籌建民族大廈等工作需要為由,非法佔有套取商場公款共計2592.1788萬元,分贓2062.1788萬元。另外,杜茂基在國家民委翻譯局二期工程建設期間,為中標公司提供幫助,收受賄賂100萬元。 9月19日,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杜茂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同案犯分別被判處十五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杜茂基和其他同案犯均沒有提起上訴。 禍起“小金庫” 杜茂基貪污、受賄的2000多萬元里,最大的一筆來自民族大世界商場私設的“小金庫”。 1999年9月,杜茂基從黑龍江省財政廳調任國家民委民族大世界商場總經理。上任後不久,杜茂基便表示要將民族大世界商場改建為民族大廈,並以籌建民族大廈需要資金為由,指使李靜蘭設立“小金庫”。 身為民族大世界商場財務經理的李靜蘭精通財會業務,卻無視財會紀律。在杜茂基的指使下,兩人通過虛構業務、虛增臨時工工資、截留商場租戶水電費和租金等方式套取公款,存放在“小金庫”里。從2001年6月至2005年3月,杜茂基以籌建民族大廈等工作需要為由,將套取的部分公款非法佔有,用于個人支出和使用,共計1197.1788元。 杜茂基基本上都是以現金的形式從“小金庫”里提錢。他用錢時打電話給李靜蘭,讓其準備錢,有時一次要提二三百萬元。杜茂基的車停在民族大世界商場附近的地下停車場,李靜蘭將裝現金的袋子直接放在車的後備廂里,鎖上車便離開,隨後杜茂基將車開走。很多情況下兩人都是以這種方式交接。 每次從“小金庫”提錢,杜茂基都在支出憑證上簽字,李靜蘭也在“小金庫”的賬目上記賬。從2003年起,不斷有群眾舉報反映杜茂基有經濟問題。到了2004年底,杜茂基感到風聲越來越緊,便叫李靜蘭把“小金庫”的賬目和支出憑證全都銷毀了。 之後,杜茂基改變了拿錢的方式,開始為自己尋找後路。他將租用民族大世界商場商鋪的散戶全部趕走,將商鋪分租給兩個大的租戶。他與其中一個租戶商定每年從商鋪租金中截留一部分錢,交給民族大世界商場常務副總經理劉駿,不要讓李靜蘭知道。從2004年12月至2006年10月,杜茂基和劉駿共同截留私分租戶租金405萬元。其中杜茂基分得贓款215萬元,劉駿分得贓款120萬元、奔馳轎車一輛。 李靜蘭是杜茂基從“小金庫”里提錢的知情人。為了堵李靜蘭的嘴,從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杜茂基伙同劉駿和李靜蘭,先後14次截留私分租戶租金990萬元,其中杜茂基分得贓款650萬元,劉駿分得贓款172萬元,李靜蘭分得贓款168萬元。 2005年5月,杜茂基被免去民族大世界商場總經理職務,6月提前退休。他推薦劉駿擔任總經理。走之前,杜茂基授意劉駿關照一下民族大世界商場副總經理兼辦公室主任紀鐳。劉駿便與李靜蘭、紀鐳共謀套取商場公款。從2005年6月至2006年12月,3人采用加大工程費用、虛假減免租賃戶租金、加大會議費用、虛假購買花卉等手段,共騙取公款198.6萬元,錢被3人均分。 2005年6月,李靜蘭看到杜茂基已經退休,便與商場出納李和萍均分了“小金庫”里的20萬元。同年7月,兩人又私分了“小金庫”里的6.85萬元。 他是下屬們的“偶像” 在一次次瘋狂斂財的過程中,無論是杜茂基單獨侵吞公款,還是與下屬合伙私分公款,他沒有遇到半點阻力,下屬們對他都是言听計從。在下屬們的眼里,杜茂基出手大氣,辦事果斷,杜茂基簡直是他們崇拜的“偶像”。 杜茂基接手民族大世界商場時,商場秩序混亂,生意不景氣。杜茂基對商場進行改造,提高了經營效益,改善了工作環境,增加了職工收入。這些都令他的下屬們刮目相看,用劉駿的話說,“杜茂基把民族大世界商場由亂到治,大家心里佩服得五體投地,非常敬畏”。 隨後,杜茂基勾畫出建設民族大廈的藍圖,這更吊起了商場職工的胃口。李靜蘭對辦案人員交代說,當時她對籌建大廈抱極大信心,認為大廈建起來,條件好了,經營也就長久了,不用整天嚴看死守,擔心線路老化,引發大火等嚴重後果,這真是為“大世界”、也為國家民委辦了一件好事。正因為如此,當杜茂基提出要設“小金庫”時,李靜蘭不僅沒有制止,反而為虎作倀,鑽法律、規章的漏洞,肆意幫助杜茂基套取公款,為杜茂基提取現金。 身為商場常務副總經理的劉駿,由原來佩服杜茂基的能力到後來與杜茂基同流合污,這個過程也顯得十分自然。對于杜茂基從“小金庫”里提錢的事,他也有所耳聞,但從不過問。當杜茂基提出伙同他一起私分公款,說“你也很辛苦,分點錢犒勞一下”時,他欣然接受了。後來不斷有錢分到手,劉駿心里越來越害怕,把分到的錢全都存在家里,分到的奔馳轎車也沒有開過幾次。盡管如此,杜茂基退休後要求他關照紀鐳,他仍照辦。劉駿這樣形容自己的境遇:“我如一個木偶被人推向前台,拼死表演,前途卻非常渺茫。” 紀鐳是杜茂基一手提拔起來的,杜茂基還為他解決了孩子的上學問題,並在國家民委為他爭取到了購買住房的資格。這些都令紀鐳對杜茂基充滿了敬畏和感激,他逐漸喪失了是非判斷,認為只要是杜茂基交辦的事情都是自己的分內工作,成為杜茂基忠實的“工具和馬仔”。案發後,紀鐳得知杜茂基、劉駿和李靜蘭曾經私分商場的錢時,內心受到震動,感到既悔恨又慶幸:悔恨的是自以為是杜茂基最信任的人,他交辦的事都盡力去做好,可是當他們分利益時卻將自己排除在外;慶幸的是杜茂基對自己有所保留,否則自己的罪行將會更加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