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原甦州市副市長姜人杰因貪污受賄過億,創下單筆受賄金額之最,近日被一審判處刑。姜人杰被認為是有“經濟才能”的官員,其貪腐引起人們對權力集中缺乏監督的反思。  姜人杰 資料圖 江甦省甦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因受賄1億多元人民幣,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姜人杰在擔任甦州市副市長期間,分管甦州城建、交通、房地產開發等13個領域,同時兼任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常務副總指揮、甦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由于姜單筆受賄金額之高,貪污受賄數額之大,被人們稱為“中國第一貪”。 針對官員權力尋租導致的嚴重腐敗現象,中國檢察學會理事、華東政法大學教授蔣德海接受《法制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應對行政官員實行權力制衡,對掌握大權的官員設置“開關”程序,制約權力的運用;同時,擴大群眾監督,建立嚴格的防範制度,實行制度養廉。 兒子被抓牽出父親 早在2003年5、6月份,時任甦州市委書記的王 已就姜荑拍賣行的事情,警告過姜人杰。 姜人杰曾因在甦州古城保護和交通城建方面“政績顯著”,塑造了親民為民的良好形象,而如今的他,只想為自己保命。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間,姜人杰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甦州鼎立物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顧某、甦州市華業百福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甦州易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某等人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0867億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姜人杰單筆受賄竟達8000萬元,刷新了中國貪官受賄黑金的多項紀錄。 一審被判決死刑後,姜人杰提出了上訴。 據透露,姜人杰為保命,揭發了涉及江甦省及甦州市的眾多官員,已被“雙規”的甦州市政協副主席趙文娟就是其中之一。趙文娟年逾60歲,畢業于中央財經大學。姜在職期間,趙擔任甦州市財政局長,後來升任市政協副主席。至于趙文娟貪污的具體金額,目前有關部門尚未公布。 據《外灘畫報》報道,姜人杰被“雙規”的直接原因,是有人舉報其兒子姜荑擔任總經理的福海拍賣有限公司(下稱“福海公司”)注冊資金的來源有問題。 而事情的發生與2003年8月五星級的新甦國際大酒店拍賣有關。新甦國際大酒店倚靠美麗的金雞湖,毗鄰園區管委會和國際學校,屬于甦州工業園區國有資產,一般園區重大的簽約儀式多數在此舉行。 上海一家拍賣公司承接了這個價值數億元的拍賣項目,但後來姜人杰“親自過問”,指定由福海公司估價拍賣。當年8月,該酒店最終以6.3999億元成交,福海公司抽取了5%的佣金,獲利3000多萬元。業內人士對此深感不滿,並最終進行舉報。 此前,福海公司已在甦州拍賣行業引起公憤,並多次被人寫信舉報。這家成立于2002年10月10日的拍賣公司,在不到一年時間里幾乎壟斷了整個甦州拍賣市場。 在甦州,效益較好的拍賣行一年成交額不過3億元,而福海公司網站的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一年來的拍賣成交額累計已達8.1億元,佔甦州拍賣市場的 40%左右。甦州金騰拍賣公司的負責人抱怨說,他們公司已經敲定的拍賣項目,往往會在中途被福海公司搶走,這直接威脅到了他們的生存。 姜人杰之子姜荑開始經營福海拍賣行時,年僅23歲,從南京大學工商系畢業才一年。有舉報稱,福海公司成立之初,姜人杰從自己主管的資金中挪用了1000萬元,其中500萬元用作福海公司的注冊資金,另外500萬元則作為啟動和發展資金。 在姜人杰不斷關照下,福海公司的業務取得了飛速發展,但這筆1000萬元原始資金始終未歸還。 姜人杰的一位遠親介紹說,其實早在2003年5、6月份,時任甦州市委書記的王 已就姜荑拍賣行的事情,警告過姜人杰。 然而,姜人杰並沒有就此收手,反而著手將家中的資金轉移到香港。此時,姜人杰已經處于有關方面的監視之下。在姜荑被抓後不久,姜人杰案發。 被濫用的土地特批權 由姜人杰事先與開發商商量好,以約定的低價拍賣成交,雙方再從所得利潤中分成。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姜人杰落馬的偶然因素是“姜的兒子害了他,兒子的拍賣行胡作非為,所以姜遭到舉報,案子由中紀委直接查下來。”但其實質原因是姜濫用特批權,大搞權力尋租謀私利。 根據姜人杰供述,開發商顧某在黨校培訓時與他相識。2002年,甦州工業園區附近一塊150畝的土地招標,姜人杰介入了此項目,他告訴顧某︰“這個生意我只給你介紹。”顧某當即表態︰“事成後,利潤你我平分。”顧某果不食言,在淨賺了近兩個億後,分給姜人杰8250萬元。 作為分管城建和交通的副市長,姜人杰對土地性質的變更,可以直接特批。他最典型的違法行為,就是違規批準了甦州兩塊土地用地性質的轉變。 據查證,兩塊地中,有一塊是甦州工業園區規劃中輕軌線路旁的一塊工業用地,地理位置優越。這塊地原屬另一家公司,後被鼎立物產有限公司相中,于是就找到姜人杰。姜利用手中權力,把這塊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和房地產開發用地,並將這塊地交給姜荑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記者了解到,姜人杰在批示兩塊土地轉變用途之後,價格可以上漲10倍甚至20倍以上。當時,甦州工業園區工業用地的價格在每畝15萬元左右,而商業用地則可高達每畝300萬元以上。這直接導致當地房價的飛漲。 地產商在利益驅動下,紛紛涌進這個高利潤的行業,在加劇對商業開發爭奪的同時,也擴大了對這些土地的需求。但原則上講,土地用途不能輕易轉變,除非政府特批。而這個特批的權力,就掌握在主管房地產開發的副市長姜人杰手上。 姜人杰就任甦州副市長的三年,也是甦州市固定資產投資和城市建設高速發展的三年。2002年,甦州市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000億元,進入全國前列;2003年達到1409億元,僅次于北京和上海,佔了江甦省的近三分之一。其中,城建投資從2002年開始就超過100億元。 《外灘畫報》援引甦州市發改委一位官員的分析說,這就為姜人杰的權力尋租提供了空間。通常的做法是︰某開發商先看好地皮,這些地皮通常是原來的農業用地或者工業用地。接下來,開發商找到能轉變土地性質的姜人杰,由政府出面收回土地,然後將這些土地的性質轉變為商業、金融、房地產開發用地。 甦州市發改委的這位官員說,這些被改變用地性質的土地,其中一部分拿出來拍賣,由姜人杰事先與開發商商量好,以約定的低價拍賣成交,雙方再從所得利潤中分成。 而另外一部分未進行公開拍賣的土地,則往往被直接劃撥給政府下屬的城建開發公司,由這些公司出地皮,開發商出資金,雙方合作開發房地產,從中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