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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又一官員跳樓自殺了! /中國政府又斃掉一個腐敗高官!
發佈時間: 11/20/2008 12:47:55 PM 被閲覽數: 97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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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中國政府又斃掉一個腐敗高官!

紅網    2008-11-20

  
2008年11月20日,中國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受賄案和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大倫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妻陳立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沒收被告人李大倫、陳立華受賄所得財物、違法所得和不能說明來源合法的財物,上繳國庫。被告人曾錦春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被告人曾錦春受賄犯罪所得財物、違法所得及孳息和不能說明來源合法的財物,上繳國庫。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原省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黨委書記周政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200萬元,與同案周政文、周政權犯罪所得及其孳息3027.25萬元追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大倫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擔任郴州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建築工程、采礦、任職、減免稅費、解決貸款和原材料、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陳立華等人共同收受22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404.3281萬元。此外,被告人李大倫的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幣共計1797.7393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被告人曾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間,利用擔任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的職務之便,在礦產承包及糾紛處理、干部選拔任用、工程承攬及招投標、稅費的減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辦及訴訟案件的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處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195次,收受賄賂及索賄共計折合人民幣共計3151.84萬元。其中,曾錦春單獨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639.4萬元,美元4.25萬元。此外,被告人曾錦春的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幣共計952.72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被告人周政坤利用擔任省郴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郴州市人民政府市長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收受賄賂135.7萬元,伙同弟弟周政文收受干股分得紅利598萬元,感謝費76萬元,伙同弟弟周政權采取名借實受的方式收受賄賂370萬元,伙同妻子劉陽春收受賄賂10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大倫受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其在“兩規”期間如實交待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且退繳全部受賄犯罪所得贓款,具有悔罪表現,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被告人曾錦春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民憤極大,且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被告人周政坤能配合偵查機關追贓,該案大部分贓款已追回。

  依據事實和法律,一審法院對三案作出了前述判決。

 

中國又一官員跳樓自殺了!

成都商報    2008-11-20

何宗華在綿陽鬧市區宇隆大廈飛身跳樓自殺身亡

  昨日中午11時左右,綿陽市政府辦人事教育處處長何宗華從15樓上一躍而下,成為自10月3日來發生在綿陽的第三起自殺個案。綿陽市政府秘書長宋明昨晚稱,其自殺主要為身體原因,“跟災區和工作無關”。公安機關調查後的結論是,何宗華的死亡,無證據證明可列為刑事案件偵查,應為高墜致死。

  目擊者︰還以為是地震

  何宗華自殺的噩耗率先從網絡上傳出。昨日下午6時29分,網友“單面人”在某論壇以《傳綿陽一官員鬧市跳樓自殺身亡》為題發貼稱,“今日上午,綿陽市政府辦公室人事處處長何宗華在綿陽鬧市區宇隆大廈飛身跳樓自殺身亡。何宗華的妻子系綿陽某家媒體的記者。”

  昨天下午5時左右,何宗華自殺的消息得到綿陽市政府證實,但拒絕透露其他任何信息。

  據昨晚綿陽市委宣傳部發布的新聞通稿稱,何宗華,1968年10月出生,1990年7月畢業于四川大學中文系,1995年7月從游仙區政府辦公室調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工作至今,2006年3月起任綿陽市政府辦公室秘書四處處長(正科級)。經公安機關調查,何宗華患有精神分裂癥、雙向情感障礙和重度抑郁癥。

  昨日上午9時左右,何宗華獨自一人來到綿陽城區臨園干道“宇隆大廈”,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入住該酒店15樓1510房間。中午11時20分左右,宇隆大廈五樓某公司一員工發現有人摔在大廈3樓平台處,並向110報了警。120急救人員和公安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後證實墜樓人員已當場死亡,無法搶救。據公安機關介紹,在何宗華登記入住到進入1510房間至警察趕到這期間,該大廈監控錄像證實沒有第二人到過1510房間,該1510房間在何宗華入住前一天也沒有人入住過。

  事發地點宇隆大廈為一棟16層高老式建築,處于綿陽市繁華地段。面對記者探訪,其門衛伸手一指,“是的,上午11點多,就在那”。門衛所指,是位于大廈三層的“空中花園”,從下向上觀察,除去濃重的消毒水氣味,現場已經看不出任何的異常。賓館樓層服務員說,何宗華正是從15樓靠近空中花園一側的房間跳下,事發後,相關部門從賓館取走了當日登記客人的資料。宇隆大廈16層是一座茶樓。在這里可以俯瞰“空中花園”,也正是在這里,一名服務員看到了現場的一切。

  “轟的一聲,”他比劃著說,“還以為是地震呢”。他說,當時何宗華身穿深色衣服,跳下後形狀悲慘。“從樓下看下去,(他)四肢攤開,皮帶在強力沖擊下斷裂,一條長長的血跡拖在腦後”。通過公安機關現場調查訪問、現場勘驗檢查、尸體檢驗和毒化檢驗等,結合何宗華本人病史情況,公安機關結論如下︰何宗華的死亡,無證據證明可列為刑事案件偵查,應為高墜致死。

  跳樓原因︰“完全是個人身體原因”

  據了解,何宗華居住在綿陽市建設街綿陽某媒體大院內。其妻子為某媒體員工,娃娃今年4歲。昨日晚間,記者兩次探訪均未見到其家人。留守在何宗華家里的是其下屬,一名綿陽市政府人事處工作人員說,事發前“兩三天沒有見到他”,這名工作人員強調,此前未見何有任何的異常,並說“他是個好人”。

  何宗華的同事甘力昨晚稱,何宗華老家在綿陽農村,其性格內向,不愛與人交往,尚不知地震給其家庭帶來什麼災難。“現在突然想,還想不起來他跟誰親密一些。”甘力說,何宗華前段時間住了幾個月的醫院。昨日,部門里有幾個同事也去他家中慰問。

  昨晚,綿陽市委宣傳部陳姓工作人員也證實,何宗華于昨日上午跳樓自殺。據初步調查,自殺跟地震沒有關系,其生前患有抑郁癥。隨後,綿陽市政府秘書長宋明也在昨晚表示,據初步判斷,何宗華的死跟災區無關,跟工作無關,“完全是個人身體原因”。

  據了解,何宗華在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工作積極,能夠和同事和睦相處。在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考核中,均評為“稱職”。考慮到他的身體狀況,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在今年10月下旬的中層干部輪崗時,決定將他由工作量較大的秘書四處(主要負責社會事業方面的文、會、事辦理)調至工作量較小的人事教育處,同時決定由現已任副調研員的原人事教育處處長協助他的工作,並配了一名業務能力很強的副處長。

  墜樓前,何宗華已到人事教育處工作。由于工作量不大,何宗華在人事教育處沒有加過班,他的思想、情感同前段時間比較,沒有明顯的異常和變化,工作基本能夠勝任。另據專家介紹,何宗華所患的“雙相情感障礙”癥可分為兩種表現︰一種表現為興奮、話多、易激動、易和別人發生矛盾沖突,病情加重時還可能傷害對方;另一種表現為情緒低落,易失眠、焦慮、壓抑,會自認為生活沒有意思,病情加重易產生自殺、自傷的行為。

  據何宗華的同事講,他自稱近期失眠狀況嚴重,身體不好,工作表現有焦慮等現象。

  目前,何宗華墜樓後的善後處理事宜正在積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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